《小说周刊》又寄了信来,原来雪兰收到了读者来信。
一个叫李琳的女学生给她写了封信,她自称是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学生,希望能得到雪兰的首肯,允许她们把《妻妾成群》改变成一部话剧,她们准备在校庆活动里演出。还说如果可以,希望她本人能来观看。
雪兰觉得这是好事,想到那所学校离这里也不远,就写信去答应了。
此时,北平女子师范学校的戏剧社里,几个女孩子正凑在一起讨论。
“你们不知道,我第一次读这篇文章的时候,都有点浑身发麻的感觉,写的太好了,我当时就想一定要改编成话剧,剧本我心里都有数了。”李琳说。
她是二年级的学生,父母都是教师,作为一个喜欢看电影和小说的女孩,她是话剧社里的活跃成员。
社长程美筝有点犹豫,女孩带着一个白发箍,乌黑笔直的长发落在身后,她说:“原作好是好,不过这故事太阴暗了,不少情节有些变态,排成话剧真的好吗?”
“戏剧就是有其夸张的艺术形式,而且这样的故事不正说明了那些陈旧腐朽势力的可怕吗?女主角采薇为了在这样可怕的环境中活下来,学会了心机和城府,学会了阴险和狡诈,她和几个妻妾明争暗斗,手上也染满了鲜血,表面上看她成功了,她在沈府落地生根,成了这家庭的一员,实则这不过是多了一个死去的灵魂。富贵安逸只是表象,其实暗藏了灭亡,直到她的两个女儿相继死去,她才知道这一切不过虚妄。人性的贪婪、狠毒,母亲的勇敢、坚强,对女儿的爱和保护,这些杂糅在这个女人身上,让她变得十分鲜活,仿佛跃然纸上。所以作者是可怜这个女人的,她对这个女人存着深深的怜惜,她不是天生这样,只是万般无奈才有这种结果。”李琳激动的说,“所以我相信,这会是一部好戏。”
“没错。”组员范晓微也说,“这篇文章有很深的批判意义,不但深刻地揭露了旧时代的腐朽,还写出了在这种变态的环境下人性的丑恶,所以才震撼人心。我认为那些可怕的情节不但要有,还要重重的描写,只有这样,才能深刻昭示作者笔下阴森的世界。人家作者写的好,我们改编就要更好,否则弄个四不像,人家作者也不会满意的。”
“那……演员怎么办呢?这戏里需要几个男演员呢,要不女扮男装上?”程美筝问。
“不用,从附近男校借几个男生不就好了,他们排话剧的时候,不也找过咱们吗?”范晓微说。
“那好。”李琳拍板道,“我们就等作者的回信了,若是答应了,咱们戏剧社今年就排这部剧。”
两天后,《京郊晚报》的编辑部里,编辑许昌政正对着一份稿子发愁。
这是今天早上刚刚收到的,题目叫《燃秦》,短短三章开头,看的许昌政心潮澎湃,真想知道后续如何。
一个人不小心碰了古墓里的一颗珠子,就来到了战国时代,呵,真是会想,真是敢写。
不过这个寄信人叫刘五姐,刘五姐……这是个女人吗?他们报社圈住的所有作者都是男人,女作者这合适吗?还是说这个刘五姐只是帮人寄信?
许昌政很喜欢这个故事,他觉得如果能在他们报社连载,一定会有不少人喜欢,不过长篇连载跟短篇小说不一样,他得先见见这个作者才行。
当即,他就写了回信,邀请作者本人来他们报社一见。
信到了雪兰手里之后,她就开始发愁了。
去他们报社啊,恐怕不行,李氏基本不许她单独出门,生怕有拐子,她每次出去都得三姐陪她。而且这报社这么远,李氏肯定不会答应的。
没有办法,雪兰又写了封信回去,明说自己不方便出门,如果报社有意向的话,请派人来见见她,如果嫌麻烦,那就当她叨扰了。
几天后,一个陌生男人敲响了她们家的大门。
☆、第 15 章
看着眼前的小姑娘,许昌政简直不敢相信,她写了《燃秦》?
雪兰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个中年男人惊讶的神态实在太明显了,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那个……大哥怎么称呼?”雪兰问。
许昌政摇摇头说:“你叫我许叔就行了。”
雪兰脸红了,这人怎么这么严肃,居然不肯套近乎。雪兰不知道,人家虽然是黄色刊物的编辑,但也是读书人,很注重男女之别。
许昌政坐直身体,看向一旁的李氏,问道:“敢问这位夫人,《燃秦》真是您女儿所作?”
李氏显然对家里坐了个陌生人感到不自在,拘谨地点点头说:“是五姐写的文章。”
一旁的三姐插嘴说:“先生不必怀疑,《燃秦》就是我妹妹所写,你别看她年纪小,她胸中自有丘壑,写得出锦绣文章,您若不信,我拿她日前在《小说周刊》上发表的文章给您看。”
“既然如此说,那就不必了。”许昌政面对雪兰正色道:“先生。”
先生……
雪兰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只听对面的男人继续说:“我今天特意来,是想知道您的《燃秦》还有后续吗?在我们报社连载长篇小说,至少也要有几万字的底稿才行。”
“有啊。”雪兰说,“我已经写了五万多字,您要看看吗?”
“五万多字……看来您已经写了很久,不知您的全稿大约是多少字?”
其实,五万字雪兰只写了不到十天,虽然从早到晚,不停地写写写,她回答说:“我准备写100万字。”
身边的三姐咳嗽了一声,似乎也被口水呛到了。
“100万字……这也太多了吧?”三姐惊讶道。
许昌政却面不改色,似乎早就知道《燃秦》短不了。
雪兰已经去里屋取来了这些天她的心血之作,递给面前的男人。
许昌政接过来开始阅读,读着读着,看最初三章时的澎湃心情又回来了,那种想要一气读完的感觉非常强烈。
主角韩海龙因为机缘巧合来到了战国,他在一个陌生的环境当中,迅速接受了自己来到两千年前这件事,并在当地人的帮助下渐渐适应了生活,还学习了当时的语言。他因为是考古专业的学生,对于大篆、小篆都有研究,知道自己来到了战国时代赵国的一个小城镇。他知道当今的秦王是秦庄王,而他的儿子就是大名鼎鼎的嬴政。
作者的构思非常巧妙,他以一个后世人的角度书写史书中的战国时代,从人物对话、穿着打扮、食物建筑都做了十分细致有趣的描写,可见对当时的历史是有所研究的。
文章描写得十分详细,读者能产生很强烈的代入感,仿佛身临其境,自己也穿越到了陌生的古代,听着那些历史上风云人物的故事,感受这神奇的经历。
而且作者语言比较诙谐,很有年轻人充满讽刺意义的调侃味道,读来增加了趣味性,减少了晦涩单调之感。
主人公已经偶遇了好几个青史上留名的重要人物,不仅与他们结交,还经历了几个史书上记载的历史事件,主人公韩海龙凭借他的机敏才智和来自千年后的知识解决了许多问题,让人看后不禁大呼过瘾。
而且主人公还遇到了一位美丽的女子,该女子是一位医祝,她不但善良温柔,还对主人公情有独钟。他们重情重义,又一起经历过生死,是以这段感情动人至深,目前二人已经结为夫妻,正在赵国邯郸行走。
许昌政读了很久,读完的时候都快晌午了。
他长长的吁了口气,对雪兰说:“说实话,我本来以为这样的文章,你一个豆蔻年华的女娃娃是写不出来的,不过若真的是你,还请允许在下说一句佩服。先生有大才,我们报社许多笔杆子都写不出这样精彩的故事。我且问你一个问题,请你一定要回答我。”
“您说……”看对方这么严肃,雪兰有点紧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