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彦隋现在的状态是要少食多餐。当又一碗热乎乎的玉米粥放到面前的时候,离孟彦隋上次用餐间隔了三小时,可他皱着眉吃了两口就说吃不下了。一家人坐在外面的沙发上愁眉不展。
“妈妈,是不是小叔叔只爱吃那家饭店的叔叔做的玉米粥啊?”悦悦仰着小脸问。
“就说你笨嘛,你怎么知道做玉米粥的是叔叔呢,说不定是漂亮的阿姨呢。”乐乐习惯性地要吐妹妹的槽。
“人家电视上都是这么演的,做饭好吃的厨师都是光头大肚子的叔叔。哼!”
“咱们家的小美婶婶就是女的,她做的蛋糕可好吃了。哼!哼!”
“哼!哼!哼!”
“哼什么哼。”
“爸,我看就去把那家的师傅给请回来试试。”说话的是老大孟彦炳。
“小沈你去一趟,务必要把那家的师傅用最快的速度请来。”
3、第三章
一辆军用吉普风驰电掣地驶过盲道,吱一声,停在红叶饭店门口。从车上下来两个穿军装的人。五分钟不到又从饭店出来,钻上车,一阵风一样开走了。
姚青回到寝室的时候,同寝室的三个人都还赖在床上没一个起的。
“就知道没一个起的。”
“姚青你回来啦,有没有吃的啊。”赵亮说着话眼还没睁开呢。
“带了粥和包子。我待会去图书馆,老地方,要占座吗?”
“要。”回答地有气无力。
姚青到了图书馆把几本书在位置上摆好,就专心看书了。
到了饭点,去二食堂吃了中饭,回来刚坐下,就看到赵亮气喘吁吁地从门口奔进来。“姚青!”赵亮叫了一声,立即被一堆白眼淹没。
“小声点。你干吗,被狗撵了?”
“你怎么不开机啊?”
“手机早上就没电了。”
“出,出事了。”
“你能出什么事?”
“是你有事,寝室来了两个穿军装的,说有特别紧急的事要找你。”赵亮说着压低了声音: “好像有一个还带着枪呢。”说着还用手比了比。
姚青听了一愣,疑惑这厮是不是骗我呢。看赵亮的表情绝对不是。然后第一个反应是会不会弄错了,第二个反应是我没做过违法的事。
那天早上的事情经过其实是这样的:沈文和警卫员进了红叶饭店,刚把来意说了,一个服务员就飞快地跑去把老板找出来了。
张老板一看这情形就有些惊了,十有八九那个姚青犯了事了,可犯事也是警察来啊。本来以为是捡到宝了,没想到想巧是个当。当初姚青进来就是个传菜的,有一次儿子跟自个闹脾气,他说的狠了点,儿子竟然一甩手撂下厨房就走了,剩一屋子人仰脖子等着上菜呢。把他急得跟架在火上烤一样,这不孝子让他一时半会到哪去找人去。后来姚青就说他在家乡学过几个菜,可以试试。当时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没想到做出来的小炒味道特别好。他就想请姚青来替那个不孝子的位置,可姚青说自己还在读书,只有周末有时间,可也架不住他的请求,老板平时对他们这些人都挺好的,就说自己在老家一直做早点来着,要不每个周末就过来做个早点,钱还是按服务员一样算。早点就做的粥和包子。几个月下来,附近常来的就知道了,红叶饭店周末的时候有个小师傅烧的粥那叫一个好喝。
“这位长官问的是今早上的厨师?”
“是,有非常紧急的事情。”
“啊?哦,他是J大的学生,叫姚青,家是东北顺城的。就周末过来做做早点。其他的我们就不知道了,真的,真的。”
“有电话号码吗?”
“有有有。”说着让人去抄了一个座机号码。
“我们当初招他进来就是做兼职服务员的,至于他其他的事情我们都不太清楚……”张老板还没说完呢,两人已经拿过东西道谢,转身就走。
沈文上车就照着号码打过去,可是一直没有人接。想了想又播了个号码:“查一个J大的学生,叫姚青,老家是东北顺城的。要快。”
到了学校门口的时候已经知道了姚青的具体地址。保安不让进,跟着的警卫员,下了车踢着正步走到保安面前,啪,抬手一个标准的敬礼。
车一路开到姚青宿舍楼下,两人直上四楼,下面还能听到宿管阿姨的叫声:你们两个干什么的?喂,穿制服的那两个?
“哪个是姚青?”沈文进门就问。床上两只,地上一只。
赵亮正翘着二郎腿顶着一个鸟窝坐在桌边喝粥呢,一抬眼,差点呛着,学校话剧社团就在球迷协会隔壁,两社团还搞过几次联谊,可我怎么从没见过这人啊,看年纪像指导老师。咦,后面那人还系着腰带呢,话剧社什么时候这么敬业了?那腰上别的怎么这么像枪啊。啊?枪?等等,这服装看起来也很专业啊?难道难道是真的,天哪,姚青,你做什么了直接把解放军叔叔都招来了?
姚青自己也是十分忐忑加一头雾水。
“你就是姚青?”沈文见着姚青其实是有些意外的,虽然已经知道了是个学生年纪肯定大不了,只是他原本以为会是个高高壮壮的,没想到是个这么白净的,甚至有点秀气了。
姚青点点头。
“我来是有事相求的。你不必顾虑太多,先上车吧,咱们车上说。”
姚青听他这么说就安心不少,虽然还是疑惑他能帮解放军叔叔什么忙,但还是乖乖上了车,跟赵亮摆摆手,说了句没事。
吉普车马力全开,直奔医院小食堂。在车上沈文跟领导做了汇报,又把事情的原委和病人的情况跟姚青说了。
原来是这样啊,姚青一颗心终于落回了肚子里。事情就是某个军队领导的孩子切了胃,喝了两次他烧的玉米粥,初步猜测还就爱喝他做的,至于什么原因,谁知道呢生病的人总是难琢磨的。所以就有了吉普车开到饭店再开到学校把他带到这来的这么个情况。姚青并不自大地认为他做的粥就比饭店大厨做的好,但既然是为了厌食的病人,那他自然是尽力而为了。实际上区别就在于他做的粥糙了一点。孟彦隋本身并不喜欢喝粥,做了手术以后尤其没有胃口,厌食反应很明显,其实是想吃一点有些嚼头的东西的。但医生叮嘱要吃流食。大饭店的粥都较鲜,他吃了反而犯恶心,家里送来的他说吃着木,总之就是不合口味。姚青做的玉米粥芡得粘而不厚,玉米颗粒小,而且是先蒸过的,入口既软绵又需要用牙齿舌头再抿一下,这就要求蒸的时候要把时间火候掌握好。总之就是合了孟少爷的胃了。
可现在的问题是,病人爱喝玉米粥,这食堂里没有玉米要他怎么烧,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啊。
“要不然换地瓜粥行不行?”姚青指着地上一堆番薯问沈文。
沈文也傻眼了,这是他的失误,他应该先确认一下的,也只能硬着头皮给首长汇报。
孟昭华立刻做出指示,马上着人去买,先烧地瓜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