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那吉那颜如约而至。
他今年未满十八,还是个半大少年,但草原上的孩子三岁习马五岁射箭,十一二岁便已是出色的猎人了。要不是上次借着驱赶两个狼群连续袭击他好伺机救援,否则还找不到机会结交这位尊贵的那颜。
他穿着宽大的深蓝色蒙古袍,袍子选毛长绒厚的上等羊皮制成,盘肠绣领,缎带滚边。宽大的袍身不开叉,高领长袖方便骑马又御寒,他将袍子上提,靛蓝色的腰带束得很短,在马上乘骑时行动自如又显得精悍潇洒。
那吉远远看见他们一行后热情的挥了挥手,缠在头上的红绸带随风飘扬着,露在外面的皮肤黝黑健壮,笑出一口白牙。
“塔赛奴!”(你好)。那吉下马后躬身右手抚胸,“羽,久等了吗!”
“塔赛奴!”万翼笑着迎上前,“我也刚到,那吉今日风采依旧。”
那吉不好意思的笑了下,这位远道而来愿意与土默川通商的夫人不似大周其他的女子那般忸怩作态,爽朗的脾性很对他的胃口,她这些年带着商队走南闯北很有一番见识,两人一见如故,认识当夜对着篝火把酒夜话,只觉受益匪浅相逢恨晚。
对于如何最大限度获取众人好感万翼早已轻车熟路,对付涉世未深的毛头小子更是易如反掌,万翼轻松的寒暄几句后翻身上马,二人一前一后迎着烈阳驰向畏兀慎部——
天野苍茫。
在这两骑左右,又紧紧环绕着数十个侍卫亲随,更远一些是十数辆载满礼物的勒勒车,高大的勒勒车由榆木制成,车轮大而车身小,车与车之间首尾相接,少年巴雅尔坐在车头扬着鞭子赶路,车后系着的银铃叮当作响,在漫漫的草原上长长的车队伴着悠扬清越的铃声迤逦而行,美好得像一卷徐徐摊开的水墨画……
这苍茫草原果真如你所言的广阔美丽啊。
可惜那时说好一起纵马奔驰的人不在身边,或许此生亦不能了罢。
在她那样伤害他欺骗他之后——
应是良辰美景虚设。便纵有千种风情,更与何人说?
“公子……你流泪了。”言仲沉默了片刻,轻声道。
万翼讶然的抚面,触手一片湿冷,她淡淡地道,“啊,或许是阳光太刺眼了。”
若你还爱我,请你一定要来找我。
若你恨我,更要找到我啊——
找我这个负心薄幸之人。
第二章
到达畏兀慎部时日暮西沉已近黄昏,理所应当的必须扎营过夜,这正中那吉下怀。
那吉下马后从斜挎在腰带上的蒙古刀、火镰后面摸出一把刀鞘嵌满宝石,散发着浓浓暴发户气息的匕首献宝般递给万翼,期期艾艾道,“羽,这是我从额布格(爷爷)那好不容易摸来的,还专门让匠人多镶了一圈宝石,你说其其格会喜欢吗?”
万翼轻轻拉开刀鞘,只见刀刃雪白一道寒光铮铮而起,不似凡器,看来应是那位大汗的心爱之物。这般吹毛断发的利刃被裹上宝石送给十几岁的小姑娘——真是暴殄天物啊。
关键还是背着阿拉坦汗送的,所以说熊孩子不可怕,可怕的是思春期的熊孩子!
“这把匕首很好,我想其其格姑娘一定会喜欢的。”刀是好刀,但她是一定不会喜欢的。
“不过只有匕首未免不美,我这里有一只红翡手环,虽然粗陋,但与匕首正相称,就一道献给其其格姑娘吧。”只有匕首你一定会被打脸,还好我带了红翡手环,是小姑娘的最爱,那匕首就做个添头省得到时候吃力不讨好。
那吉听罢感动的看着万翼,用力捶了下胸口,“羽!你的深情厚谊我记下了!将来事成,我一定要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请你喝最香醇的美酒吃最地道的烤全羊!”
万翼朗声笑道,“这我可不会客气,羽就等着大饱口福了!”少年你想的太多了,别白费功夫了,有我在你们一定不会成的!→_→其其格注意那个羽夫人很久了,虽然她不喜欢那吉,但这个年纪的少女总有几分虚荣心,看到昔日围着自己打转的爱慕者身边又出现一个出色的女性……可恶,小少女咬咬牙,不甘情愿的承认:好吧,她不止是出色,任何人站在她身边皆会相形失色。
在前方小小的骚动之后,羽夫人仿佛没有发现周遭频频投注的视线,神态自若的跟在那吉身后过来了。
果然不出她所料,其其格对收到的匕首只是随意打量了几眼便搁置一边,看到红翡手环后她惊喜的低呼一声,迫不及待的将手环戴上,举起手对着阳光欣赏的转动手腕,“我喜欢你的礼物!那吉你真好!”
这熊孩子顿时高兴得手脚都不知道往哪儿搁了。不过倒还没忘了另一个功臣,他挥手示意一下万翼,对心上姑娘道,“这就是我跟你提过的羽夫人,她见闻广博,带来的商品琳琅满目,你明日可以跟我一起回土默川,她的商队就停在那里,你喜欢什么,我,我就买来送给你!”
直白热烈的示好让其其格很是受用,少女扬起脑袋将胜利的目光转向面前一身窄袖紧腰胡服的青年女子。羽夫人在胡服外披着一件银红大氅,迎上她的目光后她落落大方的朝她颔首微笑,明明大家皆是女子,可她在她的专注凝视下竟然莫名其妙的红了脸,其其格不由清了清嗓子不自在地道,“你就是羽夫人?”
羽夫人笑容真挚,言语间却不像周朝女子那般自称为‘妾身’,而是谓‘我’,“是的,其其格姑娘芳名远播,今日能得见姑娘芳容,我真是三生有幸。”
这样的话出自男子口中可谓是调戏了,但出自女子之口……其其格摇了摇脑袋,总觉得哪里怪怪的。
与热情单纯的那吉不同,其其格对于万翼一行还是抱有警惕心,“蒙古与大周世代交战,周朝不是明令禁止通商吗?夫人为何铤而走险。”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羽夫人不疾不徐地道,“商人利益至上,风险越高,回报也越高。不说前朝锁边时翻山越境偷入西域的晋商,便是先秦时战国群雄并起诸侯混战,胆敢周游列国逐利而去的不也只有商人吗。”
“可是大周物产丰饶,草原有什么值得夫人千里迢迢而来?”
“其其格姑娘不用妄自菲薄,草原当然有,这里有着全天下最好的毛皮和草药。鹿茸、熊胆、虫草这些名贵药材在大周可是供不应求有价无市。羽向来是无利不起早,我会出现在这里,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们的毛皮和药材当然是最好的!”其其格立刻骄傲地道,“那……你的商队会在草原停留多久呢。”
“不过一季,到夏季来临前就会离开了。”羽夫人道,“如果能在腊八前把收到的毛皮药材全卖出去,那么明年春季我还会带着我的商队回到这里。其其格姑娘你明日要不要来我的商队逛逛,我有一条碧玺珠串特别适合您……”
“啊,这怎么好意思呢!你直接叫我其其格就好……”
两人一来一回,倒把那吉晾到一边,不论古今中外购物是女人最快熟稔的途径,更何况万翼有意交好,当翌日早晨其其格带着随从们跟去土默川时,两人已经以姐妹相称了。
“羽姐姐!我知道这附近最清甜的泉水在哪,我带你去!”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翩翩两骑绝尘而去,徒留下那吉落寞的远远张望。好像这次是他专程带着礼物前来讨好心上人吧。
总觉得哪里不对……
那吉的悲剧只是刚刚开始,在随后的日子他彻底沦落为陪客,或者该说是拎包客,负责收拾两个美人的战利品顺便鞍前马后安排游玩行程。
终于,在一次甩开那吉去漠西蒙古边境游玩时,其其格遇上了漠西蒙古首领的儿子,袄儿都司。
袄儿都司二十五岁,容貌刚毅,他上唇蓄着两端须尾上翘的‘老虎胡子’,整齐梳好的辫发垂落肩上,青色的蒙古袍下露出精细制成的高腰马靴。他看到万翼时明显也惊艳了一下,但那颜们婚配的对象必须同是门当户对能带来大批嫁妆的部落之女,除了前朝出塞的公主,周女多数作为女奴之流存在。他已经二十五岁,这段时日正在物色妻子人选,奈何漠西各部落没几个容貌出众的适龄贵女,因此当其其格出现之后,他炙热的目光久旱逢甘霖一般停在了美丽的少女身上,热烈的展开了追求攻势……
“羽姐姐,”其其格小小声地道,“我心跳的有点快,他是我喜欢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