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浩心虚的使劲摇头,他和谭鹿聚在一起都解决不了的难题,这还是头一桩!
“对象不是现成的么?”
谭鹿的眼睛使劲飘向他的身后……江凤煜正站在那儿,眼睛笑弯成一条缝,完全一副“深得我心”的表情。
两个男人交换了个眼色,就差击掌了……他手里那一堆心形小饼干,当谭鹿眼瞎么?
“这……”
林浩和楚歌也交换了个眼色,对方一脸求助的目光让他实在开不了口拒绝!
妈蛋!他怎么有种错觉——能不能帮上忙他不知道,怎么好像先把自己卖了似的!
第一百一十一章 约会示范
次日一大早,江凤煜才不会承认为了这场约会,他激动地一晚上没睡好,早晨六点就醒了呢!
最兴奋的当然就是他,他不像江少筠能打,不像江礼钦是个电脑奇才,能不能让林浩感觉到跟他在一起才是最快乐的,那就在此一举了!
当然,另一个男人也好不到哪儿去,其实谭鹿早晨七点就把车停在门口蹲着了,因为林浩昨天让楚歌住在江家、还硬是把他赶回酒店,哪有这么棒打鸳鸳的?晚上睡觉,早已经习惯了那个人的味道,睡得着才怪!一大早眼巴巴的站在江家那恢宏的大门口都望穿秋水了,可林浩昨天说约会要有礼貌,不能他想什么时间约就约,既然约定好的九点见面,那就只好晾了喽,还真是第一次被人这么晾着,第一次感受这等人的滋味!
至于林浩在干什么?林浩一口气睡到八点半才不紧不慢的起床……他和谭鹿不一样,虽然他们都不懂爱情啊、恋爱啊到底是怎样的,可他从来没有过期待!
悠哉的吃完佣人送来的早餐,检查完昨晚江礼钦发来的邮件,又把几条有用的内容整理出来,时间差不多了,冲了个澡,门外的楚歌已经急得团团转了……楚歌一直对那个男人都是畏惧有加的,明知道谭鹿在外面等,他便习惯性的如坐针毡。
“那个、林、林先生,好看么?”
一打开门,就看到楚歌的脸有些红的站在那儿,大概是难为情的,换了一身衣服,大概是昨天的脏了,他没带什么行李、不过他大管家的卧房一直保留着,以前的衣服还有很多,里面穿一件粉色的、正中间有一只棕色小熊的T恤,外面套了一件棕色的薄绒外套,九月多的早晨,薄厚倒是刚刚好。
“呃……很可爱啊!”林浩摸了摸对方的头,明明身高差不多,但是偶尔不当班的时候,这个人的天生呆萌真的好像跟他隔着一道次元壁似的,“还有啊,一起出去玩儿,就别林先生长、林先生短的了,叫林浩,我们不是朋友么?”
有这么个弟弟的话,感觉也不错呢,虽然说也许他未必有楚歌年纪大。
“恩恩。”
第一次约会,楚歌也很紧张。
相比之下,林浩简单多了……不是说了么,他没有期待!
普通的牛仔裤、灰T恤,套了件黑色外套,说实话,对他这种完全没有约会意识的人,要求真的不能太高,可偏偏林浩就是那种天生的衣架子,穿什么、怎么穿都让人眼前一亮。
就像江凤煜,站在门口两眼放光的看着心上人……老实说,见林浩最多的就是在家穿着家居服或者外出一身正装、全身散发着“生人勿近”气势的模式,这种看起来有点休闲的样子,他已经很知足了,总觉得不由自主的拉近了距离。
“我跟你说,咱们事先说清楚——是给他俩做示范,这个你擅长,交给你了,别动什么歪脑筋,我是你大嫂!”
傲娇的小模样一点儿不带改,下巴抬得高高的……这样的大嫂实在是……
“啊……”
江凤煜笑的奸猾,应得模棱两可……大嫂?呵呵!哪有这么可爱的大嫂,再说了明知道是假的,明知道自己的心已经彻底沦陷在这个人身上了……大嫂是什么?能吃么?
九点准时,谭鹿终于挨到了可以按门铃的时间,江家的门铃快要被按碎了一样响个不停!
“你干嘛?楚歌他是回家住,又不是被绑架!”
林浩倒是准时出来了……约会迟到装矜持这种小姑娘的伎俩肯定不是他干的事儿。
谭鹿摸摸鼻子,同情的看了江凤煜一眼,这家伙也算是仪表堂堂的大明星,口味这么重,像林浩这种又刻薄又冷血、一点儿都不温柔还凶得要死的家伙,他都敢喜欢!
江凤煜都看在眼里,嘴角灿烂的笑容一点儿都没有打折扣,干脆把谭鹿拉到一旁去窃窃私语了一番,大概花了五分钟,林浩只是冷眼瞧着,看他们能玩儿出什么花样来……哼,幸好江凤煜不认识谭鹿,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最初是怎么对待楚歌的、如果他知道这家伙曾经是绑架江悦帆的帮凶,不知道还会不会这么热心的起来……
“楚歌,我跟你说,别太惯着他、不用什么都顺着他,如果有不满意就要说出来,你不说他怎么知道?”
林浩看那俩一副不知道在密谋什么的家伙很不顺眼,还在这边唯恐天下不乱的撺掇楚歌。
很快,那两人就过来了。
“记得看我怎么做!”
谭鹿回了他一个大拇指朝上的手势,显然是自信满满。
很快,家里的佣人把谭鹿开来的车子暂时开进江家的车库,又按照三少爷的吩咐开出来一辆四门四座的布加迪轿跑……既然是示范,当然要乘坐同一辆车,不然怎么看得到?
寻常来说,二人世界都是不喜欢有人介入的,不过江凤煜不这么想,眼下的情况、别扭的林浩……分摆明就是没有外人的时候挨都挨不上一下、还总对他板着脸,但是不是要做示范么?
林浩是死要面子的,当着外人的面反而不容易凶他,比如——
“把这个披上,别晒伤了……喝水吧,刚吃完饭容易晕车,我让佣人一大早煮了柠檬茶。”
体贴的给心上人披上一层薄薄的防晒服,这样亲近的距离平时可没有机会,这个人啊明明不怎么喜欢用香水,身上倒是永远有一股淡淡的香味儿,偏偏不同于那些俗气的香水,又像茉莉花又像奶香……江凤煜游遍芳丛,“体香”这玩意儿也只是听说过,趁着披衣服的空当凑在织白的脖颈间深吸,男人脸上洋溢着毫不掩饰的满足,却又点到为止,等到林浩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然抽身,只留下身边脸红的美人愤怒也只能变成了嗔怒——
“喂!你别乱来啊,让你演示谈恋爱,可没让你耍流氓!”
“好好,快喝水吧,人家说大清早生气容易长皱纹,笑一下嘛!对了,杯子盖儿是自带的副杯,也拿给楚歌喝点……”
每一个细微的地方都注意到了,心上人和心上人的朋友,闪闪发光的王子,温柔体贴的让人说不出半个“不”字。
谭鹿傻眼的看着身边的爱人捧着一杯温度适宜、飘着香气的柠檬茶,展露着淡淡的笑容,真好看……就、就这样?一杯柠檬茶就搞定了?比他费尽周章 搞来的佛头都好使啊!
“呐,江家的厨子煮的柠檬茶一直都很好喝的,你要不要也喝点儿……”
避开身边这个男人如狼似虎的眼神,楚歌怯生生的把杯子递过去,垂着眼……他不是讨好什么的,只是杯子只有一只,既然大家都有的喝,那就……晾着谭鹿总是不好的啊,做管家出身的楚歌,做什么事都习惯了照顾周围的人。
而谭鹿在这一刻,捧着还残留着爱人余温的杯子,他似乎发现反倒是被自己这个笨笨的爱人教会了一件事——原来喜欢,就是哪怕捧着留有对方味道的水杯,心口都会砰砰直跳,那是一种玄妙的感觉,说不清道明的心痒,不是他以前理解的那种,除了上床,哪怕点点滴滴像这样一杯水都可以!
“去哪儿?干什么去?”
林浩和谭鹿相反,他的字典里就没有“矫情”那两个字,坐在前排喝完水,脸色也恢复了正常,简单明确,完全没有半点儿浪漫、更别说娇羞了,跟他在一起还真的难以体会到这是在约会!
“去逛街、然后去看场电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