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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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然间,一股子狂喜在心底炸开。

他喜欢自己!

只是因为有些他不懂的坚持,让那人无法放开心胸。

他喜欢到甚至没有办法用言语来伤害自己,因为他不忍心。

这便是他和纳鲁都喜欢上的孙志新,看似精明,实则胡涂,更是个情感懒惰的家伙,被动得像硬壳又慢吞吞的王八,不去逼他,永远也看不到他的真心。

也许他还没有爱上自己,就像他本能的不喜欢男人一样。但喜欢了就好办,只要自己够努力,就可以把喜欢变成爱。为了这个,泰格甚至喜欢孙志新心里那种阻档他向自己打开心胸的坚持。纳鲁去攻克的他的时候遇到他不喜欢男人的坚持,最终他攻下来了,得到了孙志新的心,正因为来得不容易,孙志新对他的感情才坚实牢固。

假如自己攻克下这个阻档自己的坚持呢?是不是会和纳鲁收获得爱情一样美好?泰格忍不住会这样想。心里想着这个,灰白的双瞳如豹那样的危险的眯起,被激怒的理智在迅速回笼。

与孙志新知道的不同,他知道纳鲁没有孙志新认为的那么纯良,一个真正纯良的人当不了一个部族的族长,一个真正纯良的人更攻不下孙志新皮厚的壳,还有他那种迟钝的情感机制。所以他有着不为孙志新知道的腹黑。就像自己,也并不是孙志新想像的那么好,他狡诈,擅掠夺,看上眼的东西绝不会放手。

和纳鲁的争斗,如果没有孙志新出现,早就出了结果,注定是一生一死,生的那个娶到为了用来壮大部族力量的胖姑娘。

但孙志新出现了,这个与众不同的人同时招惹到了他们两个,又像该死的铁嘴铜牙一样预见得无比正确的智者所说的那样,会爱上他,也会控制不住的去抢夺他,就改写了他和纳鲁的关系——要想拥有孙志新,就只能互相妥协。

两人之中无论倒下哪个,剩下的那个就会伤透孙志新的心,最终的结局是谁也得不到他。尴尬的处境决定了要么两人同时拥有,要么谁也得不到。以前泰格始终惶惶不安的怕看到结果,因为他和纳鲁的战场已经转移到了孙志新那里,他的心偏哪一方,就宣布了哪一方是赢家。

自己来晚了,比纳鲁晚了一个月。那个看似纯良,实则腹黑的强大族长已经施展了一整月的魅力魔法让孙志新偏向他一方,泰格就极度害怕自己会输。他本以为自己不怕输,任何输都不怕,大不了丢掉命而已。可这回他怕,他怕输掉孙志新的心,输掉自己一生头一回的爱情,这个输他输不起。

现在,他知道自己已经处于不败的地位,一颗悬在半空的心落回了原处,孙志新的张口结舌就已经告诉了他太多的东西,这场争心的战斗不会再有输赢。他只需再努力,让孙志新爱上自己就行。爱别人,他不会,但爱孙志新,都快变成本会本能的主动进行的行动,所以他一点都不担心。

想到这里泰格舒服了,安心的躺回去,不再和直着喉咙和孙志新大吵。

他的反应让孙志新无所适从,被他逼出自己一心两用的情思已经很让人难堪了,这人偏偏还开心起来,让孙志新苦恼得想撞墙。

“你给我起来!”孙志新咆哮。

“干嘛?”

“起来跟我吵架!”

“不吵了,累。”

“你!起来!”

“不,我生病了,是病人。你不能强迫我。”

尼玛!

早知道就不喂他吃阿斯匹林,而是毒蘑菇!

孙志新大恨,这厮无故搅乱一池平静的春水,自己一直守护的那层遮羞布被他恶劣的撕开,当事人却若无其事的样子,谁遇上了都会抓狂。男人是很贱,总是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可心里那种道德性和情感观又在阻制自己犯贱,两两冲击之下,让孙志新眼下最想干的事情就是提刀把这两个该死的男人全杀掉!眼不见为净!也好还他本性,抱住软绵绵的姑娘逍遥快活!

所以,泰格是天杀的,纳鲁也是!如果不是天杀的纳鲁,他根本就不知道男人和男人会有爱情它,也跟男女的爱情一样的烦人!甜密的时候醉人,苦恼的时候让人抓狂!

但很显然,一个人生气是没用的,孙志新又是一个记不住恨,气不久的人。泰格恶劣的不接招,他也无可奈何。他甚至都鸵鸟的不愿意去想被泰格揭破的复杂三角关系,一心只想以后见了这两人有多远闪多远。魅力值太高的两大族长他惹不起,闪远点总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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