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唔,唔!”布库嘴巴明明不得空,还要得瑟:“我说过吧,我吉玛做的东西最好吃!”
奥格的朋友一边吃一边感叹:“奥格,你吉玛真是很强啊……”
奥格抬了抬胸,瞅了孙志新一眼,继续埋头苦吃,面上难上控制的露出自骄傲的死样子。
康则在拍着大腿大赞:“太好吃了!纳鲁,难怪你要把他藏起来,换了我也会!就这个本事,我还没见过谁行。”
孙志新尾巴都快被夸得翘上了天,都顾不得自己吃,捧着石碗跑到纳鲁身前,用自制的竹筷夹起几只竹虫送到纳鲁嘴边,道:“张嘴,我喂你。”
纳鲁眼瞳猛地收缩,眼睛死死盯着离自己的嘴巴越来越近的竹虫,脸上微微露出惊惧厌恶的表情,随即又强自控制住,笑得面目扭曲,用孙志新听过的最温和的口气很是殷勤的道:“我不吃。你辛苦做出来,还是你吃吧。”
奥格抬眼看了一纳鲁一眼,把脸埋向碗里埋得更低,已经忍不住要笑。
孙志新浑然没觉出来什么,又把油炸竹虫凑近了纳鲁几分,皱眉道:“给你吃就吃!磨磨蹭蹭的干什么?你没见那群狼抢得厉害,就这么点儿十个人分,一会儿你想吃都吃不到!”
看着就在嘴边的竹虫,纳鲁再也无法掩饰自己厌恶的表情,一个没控制住就扭头到一边干呕。恶!太恶心了,他一向受不到这种软吧吧绵哒哒的虫子,一瞧见就整个胃都在直冒酸水,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在造反。
孙志新一呆,心里顿时就明白了,乐得白牙尽露的放声喷笑:“啊?不是吧,纳鲁你怕这个?”
“谁……谁怕?”
“不怕就好。我还真担心你怕的吃不到这个美味。”孙志新又凑近了些,油炸竹虫凑上去挨近纳鲁的嘴巴。可怜纳鲁不良于行,躲都躲不开,恶心得紧闭着嘴猛扭头。
“来嘛,来嘛~来,啊~张嘴,爷喂你。”孙志新变身恶霸调戏良家妇男。
死穴已经被点中,纳鲁也豁出去了,挥手叫道:“拿开!我不吃这个。恶,我想吐!”
孙志新一肚水坏水的将竹虫拿得更近,挤眉弄眼的道:“怕什么?就是竹子而已。”
“别……别提虫子!”
孙志新只觉近阵子被压的憋曲正在尽兴的抒发,越发伪善的哄纳鲁:“吃吧,吃吧,尝一个,真的又香又脆。瞧这虫子,多肥!”
纳鲁看着孙志新越发猖狂的笑脸,哪能不明白他一肚皮的恶毒主意?这是成心在恶心自己。纳鲁瞧不得他那副张狂模样,当真是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一口咬下让自己恶心不已的竹虫,用力嚼了两下,还没尝出味道来就一把勾住孙志新的脖子,用自己的嘴堵住他那张喋喋不休的可恶嘴巴,把嘴里的竹虫吐过去!
被纳鲁的嘴压制,孙志新呆了,只觉纳鲁的嘴唇与女子完全不同,滚烫而火热,也不似那般柔软,而是坚实中带着一股强势的雄性气息,恶狠狠的压在自己嘴上辗压。随即自己的嘴唇被纳鲁的舌头顶开,那条湿润滑腻的舌头就伸过来,把嘴里的竹虫尽数顶进自己嘴里。便在无意间,纳鲁的舌头碰上了孙志新的,两人同时一僵,孙志新全身都麻麻的给不出反应,眼睛瞪得比牛眼还大。纳鲁却尝到了甜头,迅速反应过来,宽厚的男性舌头毫不停留的翻卷过去,寻找着孙志新的舌头纠缠。
直到纳鲁的舌头刷过孙志新嘴里的每个角落,剌激得孙志新尾椎如同电流流过一般酥麻,孙志新才意识到一个不了得的问题:自己被强吻了,对方是个男人,还当着很多人的面……
孙志新大窘,又不能当然这么多人的面上演全武行,更怕采取暴力弄伤纳鲁这个伤员,只急得唔唔乱叫,用力去推纳鲁的胸膛。
纳鲁还是头一次尝到亲吻的滋味,哪里肯放?只觉得脑子里浑沌成一片,嘴巴就像章鱼一样吸在孙志新嘴巴上,滋滋作响。竹虫什么味道他没尝出来,倒是尝出来孙志新的嘴甜美无比,让他欲罢不能。
突然之间,帐蓬里静得针落可闻,只能听见章鱼怪叔叔大力吸吮之下发出的可怕滋滋声响。
孙志新只觉自己嘴里纳鲁的舌头粗鲁的扫来荡去,全身都涌起一股让人不安的快|感。情急之下乱推纳鲁时感觉到手底下纳鲁胸膛上的□突起,心一横,对准了那个颗粒样的事物用力掐下。
“哎哟!”纳鲁叫了一声,终于放开了孙志新的嘴。
孙志新嘴巴得到自由,赶紧大口呼吸了几口气。不知道世间有没有接吻天才这一说,他原来自己觉得还不错的吻技面对纳鲁时一点用处都没有,被纳鲁强吻得接近窒息。
扫了一眼纳鲁,见他眼光幽深,饱含着浓浓的□,腰间的兽皮裙已经嚣张的高高凸起。再看其它人,全一脸震惊着目瞪口呆。康师傅更是嘴巴张得老大,口水都从一张阔嘴里流到了嘴边。
虽然心里有一万个念头在叫嚣着要逃跑,孙志新最终还是没跑,也没有拨刀砍了纳鲁,而是镇定的展颜一笑:“盐焗白头鹭熟了,谁要吃?”孙志新穿越人士的强悍,由此一览无遣。
康师傅呆了呆,嗤溜的一声用力把口水吸回来,陡地放声大笑。奥格把脸埋在石碗里,早已经笑抽。
孙志新风中凌乱,仍自面目扭曲着强撑:“谁要吃?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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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泥焗白头鹭散发着独有的芳香,连抹在它上面的盐泥都阻档不住这个气味。孙志新将八团盐焗好的白头鹭从火边掏出来,轻轻在地面滚动摔打,将表面的泥壳脱去,露出里面布满油汁的白头鹭。
史前人类性格远不如现代社会的人那么促黠,众人笑了一阵孙志新和纳鲁以后就把注意力转到了食物上,此时看着一个个的泥壳被剥掉,露出里面雪白的白头鹭鸟肉,全体又露出了那得饕餮似的眼光。
白头鹭本身就肉质细嫩鲜美,脂肪含量也比较高,一经盐泥包裹拿到火边盐焗好之后,油汁将盐壳顶着浮起,轻轻滚动拍打就能完整的脱壳,受热变干后的盐泥层轻易就能除下来。孙志新动作飞快的将它们撕开成小碎块,这才拿给众人吃。
所有动作孙志新做得很是熟练,充满着一种自然的动感。美食本就是人身一大享受,孙志新不仅喜欢吃,还喜欢亲手烹调食物,特别是心情很好的时候。无论吃美食还是制做美食,最后做完时看到色、香、形、味俱全的成果,再吃一口,就总觉得它能调剂心情。而且作出来的食物被食者喜欢,心里的成就感更是让人非常愉快。
孙志新长年一个人生活,自己照顾自己,本身就有烹调基础。后来因为好手艺被人赞过几回,同时也喜欢吃美食,就培养出了这种爱好,因此野外旅游什么的偶有抓到野味,都是由他动手。后来随着走动的地方越来越多,到了一个地方之后总是喜欢去看看当地的美食制做,慢慢的学会了做许多东西。会做的更多,向人表现的时候就更多,得到的赞扬自然也更多,到了最后孙志新已经会主动的去看食谱学习新的食物做法,让之成为调剂生活的挺有趣的一件事。
像现在手里做的,孙志新自己觉得自然之极,旁人却拿惊异的眼光一直看他。尤其纳鲁,目光简直是锁定了孙志新,一直用那种饱含欲望的眼光在看他,像是要把孙志新的背烧出一个洞来,让孙志新芒剌在背似的难受。
作者有话要说:纳鲁化身为章鱼怪叔叔狂亲小新同学……呃,我不得不承认,很雷人。但我写得很爽啊,哇哈哈哈!
PS:
关于烹调这个问题,个人的感觉是世道变了,现在的男性公民好像很多都会做饭。
俺家一门三个堂兄弟,两个表兄弟,全体会下厨。身边的好友,个个会做菜,且厨艺精通,并兼任酒国高手。倒不是手艺就真的很牛很牛怎么地,但一遇到一伙子聚众高呼划拳喝酒的时候,几个拿手菜是肯定能弄出来的。相反俺们的女人们就只是看着俺们做,个个都是吃货,顶多去饭后去洗碗收拾,然后一群女人搓开麻将……俺们则继续喝酒。
回头想想,这种聚在一起喝酒的日子真是快活。嘎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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