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前男妻咸鱼翻身记_第3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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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整个部族里啥都缺,就是不缺武夫,孙志新被康用蛮力拖着,两脚在地上犁出两道浅沟,还是无法抗拒的被拖到纳鲁帐蓬里。

  “哎呀,康师傅,纳鲁在睡觉……呃……纳鲁,你醒了!”孙志新大囧,迎上纳鲁似笑非笑又带着无可奈何与责备混合的眼光。

  “玩得很高兴是吧?”纳鲁道,深棕色的眼珠转动着用眼光掠过孙志新脸上被锋利的树叶割伤的细小伤痕,控制不住的心疼皱眉。

  “嘿嘿,嘿嘿!”孙志新干笑,试图躲到康背后玩潜行蒙混过关。

  纳鲁又道:“我受伤了,就没人肯理。一个个都不顾我死活。”

  孙志新顿时愧疚大起,忙跑到纳鲁身边,涎笑:“谁说的?口胡!我X他妹!这是去给你弄吃的补身体,让伤快快好起来!布库!”

  小黑犬窜过来,不敢去看父亲,只看着孙志新:“吉玛?”

  “去,把陶锅搬回来,爷要做大餐,犒劳今晚打猎的勇士!”

  纳鲁抿紧了嘴,有些想笑又强自忍住,以这段时间的相处,他已经很了解孙志新那种给点阳光就灿烂的德性,他已经蹬鼻子上脸的快要无法无天了,可不能再助长他这种歪风邪气。不过孙志新脸上那一闪而过的愧疚倒是让他心里很是高兴,或许那人自己还不知道,他是放不下自己的。嗯,如果他嫩脸上没有那些伤痕他会更满意。都说了不让他犯险,结果还是在树林里刮伤脸,真让人心疼。纳鲁更加坚定了绝不让孙志新出去打猎的决定。

  康正准备和纳鲁商量吹箭和让孙志新参与打猎的事,一看纳鲁的脸色就知道孙志新必定不会被允许参加。自己的族长康还能不知道?那就是一头倔牛!至少现在说不通他。康便打算回帐蓬,以后找到机会再说这件事,他就不信纳鲁真能把一个优秀的人给藏起来永不露出水面。

  孙志新连忙拉住他:“康师傅,别走,留下来尝尝我的手艺。”

  康听孙志新怪里怪气的叫自己,也不介意。老实说,他已经听奥格提起很多次他的吉玛做的东西特别好吃,嘴里馋得很,当即大方的坐下。

  奥格还在为晚饭的事心里有些别扭,向纳鲁行了一礼就要走开。纳鲁叹了口气,叫道:“奥格,你吉玛要做新吃食,你来尝尝。”

  奥格心里一喜,立即咧嘴笑了。

  孙志新撇撇嘴,在心底鄙视奥格。靠了,爷好说歹说劝解你半天你都不肯笑一下,你老子一跟你说话你就笑得牙花子都全露出来,真是,非常不可爱!

  片刻后布库拎着石锅回来,偷眼看父亲好像并没有生气,便大着胆子叫鲁高因几个少年也坐下。

  纳鲁的族长帐蓬确实要大些,但也没大出多少点儿,此时十个人挤着,当然坐不下,一半的人都坐在了帐蓬外。

  布库已经在熟练的生起火,孙志新拿着自己炼制的盐,又拿上些干蘑菇来到河边,把猎来的白头鹭拿到河边去毛后剖开洗净,去除内脏,空肚子里塞上蘑菇,然后抹了盐后再将稀泥和盐混合,最后将这种盐泥抹上整鸡,只涂满薄薄的一层,待泥干掉后可以整壳剥下来为宜。

  如此做法是一种很简单的盐焗鸡做法,与做法接近的同样也要用泥裹住烘烤的叫化鸡有很大区别。叫化鸡泥厚,泥盐焗鸡泥薄;叫化鸡用的是稀泥,泥盐焗鸡则用盐泥;叫化鸡是烘烤而熟,而不是在火边煨着盐焗;叫化鸡必须要有大量多种的佐料调味,用以去除鸡肉肉质腥味;而盐焗鸡则是吃鸡肉本身的鲜、香、嫩,并保留重口味的咸香。总体来说叫化鸡肥嫩,盐焗鸡盐香,做法有接近的地方,味道口感的差别则很大。

  一共八只白头鹭,全用盐泥抹了,堆到火边受热盐焗。白头鹭的大小有两只鸽子那么大,孙志新在原来的时空没见这种品种的鸟类,见它头顶有一撮白羽毛,心里估计它是因为这样得的名。又见它去掉毛以后肌肉松紧有度,脂肪看上去比较多,盐焗法做出来应该很好吃。而两只夜狸孙志新没动它们,它们并不适合现在来做。

  又洗净一些羊奶子,打算一部份拿来做水果甜汤,一部份拿来招待客人当零食吃。

  

  

作者有话要说:关于身高问题,178很矮吗?

2010的数据,北京最高,174.17,四川为166.68,我自己就是179,大部份时候都比一般人略高。

而古代要以人力对抗大自然,身体一般来说会更高大一些。像挖掘出来的三国时期的古尸,复原的数据比现代人更高大。

再说小新的设定,俺没感觉出来178矮。特别是对于一个学习自由搏击,并喜欢野外旅游的青年来说,他是什么形像,大家可以想像。再参照小新的犀利攻击,别把主角想成美少年,俺对那玩意儿无爱……

要是真的小新矮了,回头改设定,直接灌增高剂整容成185!

31

31、为毛竹虫会引发出强吻? ...

  刚把洗好的新鲜羊奶子端出去,突然见到伯纳拿着一个竹筒奔过来,道:“吉玛,我们今天捉了很多竹虫,你说可以吃,怎么吃法?”

  孙志新伸头往竹筒一看,乐了。

  伯纳手里的一只大竹筒里装满了肥胖的竹虫,全像蚕蛹一样在那里扭动,猛一眼看上去万头攒动着挺恶心。但孙志新知道,这玩意儿瞧着像蛆虫一样让人不喜,实际上炸过以后是道美味,又香又脆不说,还特别营养,富含蛋白质、氨基酸、脂肪酸、矿物质、维生素,实在是好东西,最适合用来佐酒。

  孙志新不是女人,他是那种非常阳刚英武的男子,不惧软吧吧绵哒哒的长条状肥胖昆虫,吃这玩意儿孙志新一点心理阴影都没有。以前去广宁旅游的时候他就吃过,价格还特别贵,当时就没吃过瘾。而且在广宁吃的是人工养的,看着像发育不良一样,哪像伯纳手里竹筒里装的,全天然绿色无污染,一只只全是乳白色,肥胖之极。

  至于眼前这里史前野人,怕是更没有吃这种外形可怕的昆虫的心理阴影。上次布库和鲁高因啃鹿头的时候就把孙志新雷坏了,觉得就算是自己都无法做到这么强大的地步。所以理论上来说,他们能接受吃竹虫。没见伯纳那仨喜笑颜开的掏了一下竹虫,又乐颠颠的跑来让孙志新做了来吃?这就是证明。

  好东西啊!孙志新心里高兴坏了,忙烧开水,将竹虫倒进烫死,再换水洗净。

  然后往陶锅里倒上油,这是他最近熬炼的动物油脂,想着时不时可以煎炒或是焖炸什么的改善口味,此时正好拿来炸竹虫。

  竹虫一下锅,顿时被滚油炸得噼啪作响。白胖的竹虫全被油推得满锅翻滚。

  油炸的手法没人见过,所有人全都大感兴趣的围着孙志新站开。康的鼻端飘过浓烈的香气,禁不住脸上动容,纳鲁家的吉玛果然像奥格说的那样,有一手很特别的烹调食物方式。那东西看着就是虫子,被他这样一弄,竟是香得出奇,料想味道会很好吃。

  大约炸了三分钟,全部竹虫都已经被炸成金黄带棕的颜色。考虑到接受度的问题,孙志新将它炸得略老一些,口味更接近香脆带焦,然后再将多余的油滤出来。竹虫脂肪含量高,炸过之后油不会消耗,反而会变多。再撤入盐粒,用力颠抛陶锅将盐拌匀,出锅,就这么简单。

  “来,试试。”孙志新指指碗里的油炸竹虫,觉得这是自己到了这里以后做得最好的一道菜。因为人制做它的工艺仅需要油炸,佐料也只需要盐和花椒,没花叔的话有盐就凑和。它的制做简易和原味的鲜美才把事情变得这么好办。

  就见油炸过的竹虫不再软绵绵的,而是呈黄金色的肉条状,不再狰狞着而是让人食欲大起。

  所有人早已经被炸制过程中飘出来的香味引得口水横飞,一听说可以吃,立即冲上来哄抢。野人嘛,去他的餐饮礼仪,在这里就没这说法。孙志新见狼多肉少,赶紧拿石碗抢一些给纳鲁留着。

  “啊哟!真香!”里肯吃得满嘴生香,只觉又香又脆,微微带着一股焦糊味道,还有一股咸津津的咸香,嚼在嘴里竟是回味无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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