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本王一向与人为善,谦虚恭谨,没想到人缘这么差啊!
如此便算了,那群大臣见机不可失,失不再来,更是添油加醋,纷纷检举本王——
“皇上,且不说襄王天生残疾,不适朝政,单是他几次三番藐视皇权,便不能继续留用。”
“往近了说,前几日太后寿诞,襄王喝醉了,一时贪图便利,竟在御花园里解手,分明没把皇家重地放在眼里!”
“襄王还经常对宫女出言调戏,举止轻浮。一言一行,全然没有为臣者,该有的低调谨慎!”
“昨日里,御厨们还说起来,襄王溜进了御膳房,偷吃了皇上两根鸡腿,和一碟子桂花糕,实在放肆!”
“单说此刻,他襄王哪里有面圣时该有的自律,天子当前,他居然在抠鼻屎!”
本王:……
这事根本不能细想,否则毛骨悚然。
你想想,你解手的时候有人在一边偷看,说情话的时候有人在一边偷听,走到哪都有人跟着,连抠个鼻屎,都有人奏与皇上。
这是多么的爱之深,恨之切啊。
可这事最终也没能遂他们的愿。
燕玖以一句“国不可一日无君,而朕,不可一日没有皇叔”,将本王的奏请,给驳回了。
众大臣顿时捶胸顿足,哭天喊地,比死了先皇还要难过。
散朝后,燕玖见我迟迟不肯走,便退了一步,道:“近来朝中没什么事,皇叔若是累了,便修养一阵子吧。只是——”他不动声色的握起了拳头,道:“别离开朕太久。”
我顿了顿,只得点头,“好。”
离开时,本王回头看了燕玖一眼。
只见外头阳光明媚,却照不亮他那一方小小的角落。这孩子,孤身坐在阴影里,目送着本王出了殿门,显得怅然而寂寥。
明明不想我走,却又碍于身份,不能出言挽留。
谁叫我俩,一个为君,一个为臣呢。
其实,那帮大臣说的也对,我的确是目无尊卑,没将皇上放在眼里。
这熊孩子是我一点一点看着长大的,小时候在我怀里撒过尿,后来骑我脖子上掏过鸟蛋,心情不郁了,赖在我府上混吃混喝,没钱花了,就舔着脸跟我要钱……
那时候,怎么就没人跟我说尊卑有别呢。
只是,那日子再也回不去了。
经过了那场夺嫡之争,这孩子坐在血淋淋的皇位上,性格变得成熟而内敛了许多,终不再像从前那么喜形于色了。
总归是,不如从前可爱了。
☆、第2章
冬意来的有些急。
离我辞官不成,已经过了两个月。
连日来,满院的落叶无人打扫,一层覆盖一层,倒是自成一方美景。
本王端坐在院子里,看着满目的落叶,也有那么一丁点悲春伤秋之感。
眼瞅着府上的下人们都添了棉衣,我一没触觉的人,也不觉得冷,照旧一身单衣,幕天席地,大咧咧的坐在北风里。
下人们上了茶,本王失手打翻了,手背烫红了一片,也没觉得疼。
要说,这没触感,也是有好处的。
至于坏处——
便是我体会不到男女之间的乐趣。
本王也曾跟随姚书云去过几次秦楼楚馆,满想着即使没有触觉,但美色当前,禁不住撩拨,也能提起几分兴致来。
可本王明显想错了。既然感觉不到暖香在怀,那么交欢之欲,自然也不会有。
更何况,那些女人涂着浓厚的胭脂和水粉,以及猩红的大嘴唇,整张脸就看不出一点人色来,本王别说是举了,不萎都难。
而她们面色饥渴,上下其手地挑逗本王,更是给本王一种错觉,我不是来嫖的,是被嫖的。
可她们嫖我不成,看我的眼神里就多了一丝质疑,慢慢地,变成了鄙夷。
那神色再浅,本王也还是捕捉到了,谁叫我一聋子,不能听,却很会察言观色呢。
如此几回,本王是再也不敢踏足那种地方了。
可今日,他姚书云吃饱了撑的,突然闯入府中,强拖硬拽,非要拉我去月华楼坐坐,说来新来了一名女子,貌美无双,艳冠天下,是整个京城当之无愧的花魁。
这次,我一定能提起兴致来。
若是看上了,他便替我一掷千金,把她初夜买下来。
奈何不得,我便披了件大氅,跟着去了。
要说这月华楼,是京城里最热闹繁华的青楼。里面的女子,比着别处,确实要貌美一些。而老板百里尘,虽说是个男人,却也是京城里数一数二的风流人物,绝色无双。
只是这般风度,却沦落到风月场所,专做皮肉生意,难叫让人可惜。
至于姚书云,这人看着没个正经,却是大燕国第一琴师。听人说,他弹奏的曲调,恍若仙乐,有破竹之凛,又有流水之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