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饱喝足的咕咕等她把信系好,拍拍翅膀就飞走了。
而怜星收拾好文房四宝,心思又回到了花满轩送的蝶恋花步摇上,她心情愉快的哼着歌,换了一身自己最喜欢的宫裙,重新梳了个发型,把那蝶恋花步摇戴好,又把自己耳朵上的那对流苏耳坠取下,换了一对样式更合适的。
在镜子里照了照,怜星打开了自己的梳妆盒,拿出里面不怎么使用的胭脂水粉,细细描画起来。
等她打理好自己,再看镜子,只见铜镜里人儿云鬓花颜,桃腮带笑,美得让人移不开眼。
当她离开闺房,看到她的宫人们全都被惊艳了,虽然她们一直都知道自己的二宫主也是个难得的美人,但有大宫主珠玉在前,二宫主又惯爱简单的打扮,从来都是不施粉黛,相比起绝艳天下的大宫主,自然是容易让人忽视的。
却不想,她仔细打扮后却也能美的不比大宫主逊色,美得让人以外看见了天上的仙子。
于是近来移花宫的人也都知道了,她们的二宫主心情很好,有什么事情去求她,基本都能成功,移花宫的气氛也一扫之前的颓废,变得活跃起来。
第105章 遇袭
花满轩从母亲龙婉那里借来了信鸽咕咕。
鸽子的寿命在二十年左右,可咕咕的年纪比他都大了,却从来没见老过,依然是当初的样子,这些年为了怕它孤单寂寞,龙婉也给咕咕找过不少母鸽子,咕咕自己看中了一只,不过那只母鸽子前几年也过世了,咕咕消沉了很长时间,那以后就再没找过其它伴侣,每天除了给花家送送信,就是照顾自己那些孩子。
如今花家主要的信鸽都是咕咕和它过世的伴侣生下的后代,往下数都已经有四五代了。
咕咕的后代虽然没有完全继承它的那种奇特能力,但也多少有些特殊。
一般的鸽子四五个月就长大可以生崽了,但咕咕的孩子们长了三年才成年,相对的,它们的寿命也极大的延伸,不出意外,和人一样活个五六十年甚至更久都没问题。
而且这些信鸽的飞行速度比公认速度最快的游隼和尖尾雨燕还要快,它们的力量耐力也很好,那么小的体型能带着比自己重一倍的东西飞上两天都不累,甚至于花满轩还曾经见过自己家的一只信鸽把打算捕猎它的苍鹰给啄的惊慌逃窜。
花家的几个孩子和花如令都知道龙婉有些奇特,不过大家都知道分寸,从来不往外透露龙婉的那些秘密,但有时候,他们也会因为自己妻子(母亲)的神奇而暗暗惊叹。
因为有了这样一群信鸽中的战斗机,花家人如今已经很少用咕咕送信送东西了,也就花家人自己内部联系的时候才会用到它。
一开始花满轩也没有想过把咕咕借来的,毕竟他并没有打算把咕咕的秘密透入给怜星,所以最初他是打算用自己带在身边的那只信鸽的。
不巧的是那只小家伙被花满轩派出去送信了,正好这时候龙婉派了咕咕给花满轩送东西,花满轩就暂时请它跑了个腿。
当然,他在让咕咕跑腿的时候也注意着没有让它带太大的东西,只选了一只大小和它背上的小包裹差不多的首饰,这样就不会太过显眼了。
第一次请咕咕帮忙跑腿,花满轩再收到回信就只让自己特意从花家新要来的一只花白羽的信鸽专门负责他和怜星之间的联系了。
彼此心里都想着下次再见时再把心中的情意说出口,于是两人都没有在信里说破,不过雷打不动的每两天一封的信件还是让他们的感情保持在一种极为平和的状态。
花满轩最初在知道魏无牙竟然敢同时向邀月和怜星求婚时,是震怒的,他甚至考虑过去找那个一向作恶多端的鼠辈,亲自手刃了他,但怜星在信里说邀月已经动身了,他才作罢。
又过了些日子,花满轩才知道了后续的事情。
邀月亲自去找魏无牙,后者见到邀月时,激动的忘乎所以,据他自己说,是在上次邀月出行时见到了她,自此以后魂牵梦绕,再也忘不了,这才提笔写了那份求亲信。
“若大宫主肯嫁于魏某,在下必定奉上所有,以后十二星相和无牙门都将听命于大宫主。”魏无牙虽然长得丑,又是个朱儒,但他却并不自卑,相反还非常自信。
也难怪,虽然外表上缺陷很多,但魏无牙的才智技艺都非常了得,内力深厚不说,其武功招式之狠毒怪异,也可以说是天下无双的,这才是他能作恶多端却依然逍遥多年的原因。
但魏无牙实在是太过痴迷于邀月了,这一点直接成为了他最大的弱点,而因为这个弱点,当邀月突然发难,抬手就是一招“移花接玉”打过来时,魏无牙竟因为贪看邀月的风采而忘了躲避,被一掌狠狠的打飞了出去。
而他们见面的地方本就是一处断崖,魏无牙被打飞后直接掉下了断崖,竟让邀月没办法再给他补上一掌,让他死绝了。
【姐姐并未下崖查探那魏无牙的生死,如今无牙门那边也未有太大变动,我有些担心。】这是怜星在书写这件事的经过时的忧虑,那魏无牙确实是个人物,他若不死,以后势必会给她们姐妹以及移花宫带来极大的麻烦。
不过此时再说这事也晚了,魏无牙遭了一次道,绝不会再上第二次当。
所以花满轩也只好一边回信宽慰怜星,一边打探十二星相的行踪,准备从这方面下手,探查一下魏无牙的生死。
其实最好的方法是从无牙门那边打探,毕竟魏无牙掉落断崖的地方就在无牙门的驻地不远处,魏无牙出事他的门人们自然会去找他,但无牙门如今全部龟缩于门内,无人外出,想要从他们这边下手,实在困难,还不如寄望于其他的十二星相。
结果没想到这一查探,竟然让花满轩有了意外之喜。
“你们发现了江枫的行踪?”
江枫自从带着花月奴逃出移花宫后,担心邀月找上门来连家都不敢回,之后就不见了踪影,没想到移花宫花了许多人力物力也没找到人就这么被他们撞上了。
“是的。”负责打探消息的人回报道:“我们的人在探查十二星相的鸡相‘司晨客’和猪相‘黑面君’时,发现有一人正偷偷与他们接触,经我们调查,此人正是江枫的书童江琴。”
他们的人跟着江琴找到了江枫和花月奴,发现他们已经成亲,花月奴甚至已经有了近六个月的身孕,可算算时间,距离他们逃出移花宫也不过五个月多,这花月奴肚子里的孩子显然是在此之前就有的。
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花满轩难免产生了一丝对二人的鄙夷,未婚生子可从来不是什么好姑娘该有的做派,哪怕他们后来已经补上了婚礼,该有的污点也不会消失。
“那江琴找十二星相做什么?”按照江枫一贯的性格,花满轩相信他是绝对不可能与十二星相这些恶人有什么联系的,所以只可能是他的书童自作主张。
“那江琴似乎把江枫的情报卖给了司晨客和黑面君,三人意图在江枫带着妻儿投奔燕南天的时候,下手斩杀江枫二人。”
江家十分富裕,偏江枫父母已经过世,江琴是江枫的心腹书童,江枫什么事情都会告诉他,所以江琴在江家地位颇高,只要江枫一死,江琴再做点手脚,不说得到江家,只拿到部分财产就够他受用无穷了。
不过这等小人行径,实在是让人不耻。
花满轩皱眉,犹豫再三,还是没把江枫的消息告诉怜星——虽然江枫夫妇的行为确实不妥,但也罪不至死,如果被邀月知道他们的行踪,这一家子怕是都会没命。
“可知道燕南天现在在哪儿?”他询问下属道。
花家的生意遍布天下,消息自然也是极为灵通的,花满轩一问,那来汇报的下属立刻道:“日前听闻‘剑侠’燕南天与人约战,近日应该是汉中一代活动。”
如今江湖上高手辈出,燕南天自然不可能被称为第一,但他的品性极好,为人善良重情义,是个铁骨铮铮的英雄好汉,是以被人尊称“剑侠”。
花满轩嘱咐道:“让人给他送个口信,怎么说也是他的结拜兄弟的事,这事得他出面才行。”
燕南天的武功,与邀月相比应该在伯仲之间,有他出面,不说十二星相,就是邀月亲自,也不一定能讨的了好。
“是,属下这就去办。”那人领命离开。
有时候人真的是不能念叨的,就在花家的人通知了燕南天,江枫现在的情况后,燕南天立刻动身前去接应江枫,而江枫这边也已经准备妥当,带着怀孕的妻子和书童驾着马车上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