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如今,这具可以说是簇新的皮制铠甲,竟被花木兰随意的撕裂成了两半。
那个被撕了皮甲的家伙,摸着自己的心口低着头傻愣在哪里,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你们若有谁能做到我这般的,我便承认他不是个普通人。”花木兰环顾众人,将手中的皮甲掷于脚下。
“若能撕开的,我可以替他上禀王将军,让他直接升入右军正军,免了新兵的一切操练。”
也许是进入正军有着无比的诱惑,亦或者是为了扬名,一个又一个肌肉赍张的“壮士”走上前来,捡起地上的皮甲尝试。
府兵的所有武器盔甲都是自带的,除了一些家境实在破落的看不下去的人,大多数人既然要去从军拼命,自然不会舍不得身价财产,而是想尽法子给自己添一些能压箱底的利器,能够保证自己在沙场上活下来。
这皮甲虽然不是什么神物,但也是难见的好物,是以尝试的人虽多,但却没有一个人能将这件皮甲犹如撕开布帛那般撕成两半。
花木兰露出的这一手,彻底震撼了所有的菜鸟们,也让他们知道以前他说的“我只是不小心手指用了用力”绝不是虚言,而是真的已经克制了所有的力道了。
这下子,所有人都沉默不语,即使是对自己自视甚高的家伙们,也只能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不敢再叫嚣着“换我们狄美人”之类的话语。
这样的勇士,就算狄将军真是个女人,也只会看上花木兰,哪里看的到他们!
花木兰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
大魏对柔然十战九胜,可这漂亮的战绩后面却是巨大的伤亡数字。右军多是鲜卑军户之后,也有不少是被征服的异族勇士之后,军户家庭的男孩从小受到的教育就是“悍不畏死,拼死相敌”,他们确实英勇过人,大魏的军队也因此可以睥睨众国,但和向来人多才拼命的柔然人相比,战场上留下的枯骨大多来自魏军,而非战败的那一边。
花木兰觉得这种事情是不对的,又说不出具体哪里不对。她无法以一己之力改变所有人几百年、上千年来根植在这些伙伴们血脉中的战斗本能和生死传承。
“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
这是鲜卑的一句俗语,指的是将军要身先士卒,死也当死在所有人的前头,而能凯旋而归最终活下来的,都已经成了壮士,也无所谓是将军还是普通卒子了。
有可能是因为她并不是真正的军户之子,而只是一个从小学习武艺的女孩而已,她的父亲从来没有给她灌输过这么惨烈的战斗观念,所以当她到了战场,发现身边所有的人都在拼命,真的都是抱着“悍不畏死”的心态在舍生忘死时,便成了最清醒、也最痛苦的那一个。
这种痛苦,她甚至无法和其他人产生共鸣。
“在沙场上,所有的普通人都有可能死……”
花木兰想起了她的火长,那个可贵的战士阿单志奇。
“你们不会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能活下去的,唯有让自己变得不普通的那些人。今天你们会站在这里,便已经是不可改变的结局。”
她望着面前一个个还对着战场抱有荣耀与期望的军中袍泽,万分认真地道:
“大战在即,想想你们的父母亲人、想想你们的所爱所思之人。刀箭无眼,自己珍重!”
“遵命!”
“还有……”花木兰的脸上升起一丝疲惫。“无论何时,哪怕真的吓得腿软无法再战了,也不要试图装死。”
她的话让一群刚才在地上胡乱翻滚的毛头小子们满脸通红。
“我曾有过一位火伴,他是家中的二子,他的阿兄是家里主要的劳力,他的阿弟还没到能拿到的年纪,所以他便冒了年纪替他家中的长兄应了征召入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