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独地来,孤独地去,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别的人终究还是别的人。
陪母亲在医院看了一年的病,凌思凡更真切地明白了一点,就是,除了父母,几乎没有人绝对靠得住。医院里各色人患有不同的病,然而不计代价地只愿病人能够好过一点的,基本只有患者父母还有一部分的子女。至于配偶们或其他亲戚,或多或少会考虑到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能治好吗?既然是治不好,我能承受多少费用、又应该留多少钱呢?各种治疗方法效果分别如何、价格如何、我这笔钱花得到底值不值得?照顾病人真太累了,连我也要被拖垮了,这种生活真是噩梦,是不是他去世更好?那样我只会难过几个月而不是这样劳苦好几年吧?照料病人很累,凌思凡时常听见有人痛苦地呻吟,然而他的家人经常无奈地道:“亲爱的,我也要睡觉啊,这样我会病倒,能忍吗?”他也看见有很多人独自住院,或者带个护工,家人很少出现,因为家人们也都有自己的事要做。也有些人,在配偶患病时,就与别人产生感情,从他人那寻求慰藉了。
倒也不是不能理解,全都不是不能理解。
现实没有错,很残酷地,这就是现实,不是乐园。
绝望而痛苦的气氛是有着味道的,那种味道浓重、呛人,像是霉味,带着过期的、无用的、即将被腐朽爬满了全身、即将面目全非地死亡的气息,令人窒息,渴望新鲜空气,却无论如何都不可得。人会慢慢失去勇气、信心、希望、一切,丧失所有作为一个人的尊严。
直到现在,凌思凡的鼻端还仿佛飘着那种味道,挥之不去。
对凌思凡来说,父母都去世后,已经没有什么人是可以完全相信的了。
这当然不绝对,可是没有必要试自己的运气。
财富才靠得住。
他只能努力地赚钱,确保自己有困难时不会落入悲惨境地,为此他没时间玩儿试着交心的游戏,将大把精力用于与人来往实在太愚蠢。
继而,久而久之,对财富的追求就变成了习惯。
第11章 收购安世(九)
去和庄子非看猫的路上,天空再次飘起了雨。
从车上下来后,庄子非跟在凌思凡身后,动作亦步亦趋,将两只手并在一起挡在凌思凡的头顶上,掌心向下,希望能为凌思凡遮遮雨。
此时正是夏天,庄子非上身也只穿了件衬衣,没办法脱下来为人遮挡雨水。
“这样有什么用?”凌思凡说,“你两只手只能挡住一点,还是有雨会淋到我,不如走快一些赶紧进门。”
“嗯,好,走快一点,你随便走。”庄子非虽然这么说,可是动作一点没变,还是十分别扭地跟在凌思凡身后。因为害怕踩到前边的人,庄子非尽量地拖后,两只脚迈着八字撇着走,上身却用力地向前探着,将他的手都平放在凌思凡的脑袋上方,水珠噼里啪啦地落在他手背,溅出一个个微小的水花,细碎的水滴又重新汇聚,一颗颗地滑落进庄子非的袖口,顺着他修长的胳膊滚动,将他的衣袖全都打湿了。
他默默关注着前面的人,没有在意雨水,而那个人只关注着雨水,并没有在意他。
“……”凌思凡回头看了一眼眯缝着眼睛的庄子非,之后一言不发,低头快步地走进了庄子非家的门檐。
院子里,庄子非种的花花草草正在被敲打着,水珠一遍遍冲刷着它们,接着再浸润到泥土当中,花花草草全都被浇得东摇西晃,然而却没有哪个掉落在地上。庄子非很喜欢花草,因此在院子里种植了许多的品类,凌思凡不得不承认,职业是摄影师的庄子非,对结构和颜色的敏感度是别的人比不上的,他能将院子布置得非常漂亮,让人感到那些花草没有哪个是多余的,同时哪个也不能少,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和谐的整体感了。
“你的审美的确挺出众的。”凌思凡看着花花草草道。
“嗯?”刚才一直没有多余的手可以被用来抹眼睛,此时到了屋檐下边终于可以揉揉眼睛恢复视线的庄子非说,“没有审美的话,怎么当摄影师……”何况,他还经常获奖,所有的人都说他的照片漂亮。
“我有一点好奇,”凌思凡难得地感到好奇,“在你这样的人眼中,哪个明星最好看啊?”
“啊?”
“男女都算,”凌思凡继续道,“你们看人,是不是要看比例什么的?黄金分割?全都完美了才算是好看?”
“明星……”庄子非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哪个都不太行……反正,我不想盯着看……”
“嗯?”凌思凡想了下,总算是反应过来了,“果然,你还是喜欢动物对吧?”
“不是啦……”庄子非偷偷地瞄了眼凌思凡,“我觉得有人更漂亮……”没错,眩目得让人移不开眼睛。
凌思凡看着对方的样子,愣了一下,然后很生硬地转开话题道:“开门吧,进去了。”
“哦……”
“……”凌思凡当然知道自己长得挺不错,不少企业家都曾经开玩笑说最不喜欢和他合影,因为他是大公司CEO里很少见的有颜也有身材的,不过他并没自恋到认为自己已经到了顶级水平,到了可以压过任何一个靠脸吃饭的人的那程度。而且,凌思凡能感觉出来,庄子非早在几年前就对自己格外注意,那个时候,穷惯了的他每天的穿着都十分普通,也可说是土气,基本只穿连帽衫、牛仔裤、运动鞋,发型也是乱七八糟,经常一两个月不剪,实在很难说有多帅。
……
庄子非一打开房门,凌思凡就觉得眼前一花——一个黑黑的东西闪电一般地跑到庄子非的脚下,竖着尾巴,用身体不住地蹭庄子非裤腿。
“……”凌思凡仔细辨认了一下,问,“那猫都这么大了么?”
“是啊,你也好几周没见过它了,而且它身材本来也比别的猫大不少。”
“毛也长出来了,原来有这么长。”凌思凡又说。当初,为了治病,医生将猫肚子上面的毛剃干净了。
“是啊,它毛还挺长的。”
凌思凡仔细看了看那猫,发现猫的毛还是挺滑的,又黑又亮,还反着光,尾巴上的毛好像尤其长,尾巴竖起时向四周炸开,脸有点尖,眼睛是金黄色,眼瞳却是墨绿,眼神锐利,豹子一样,看起来很孤傲,远远不似当初那般柔弱。
这猫长得真够帅的,与“可爱”二字并不搭。
不过……很快,凌思凡就发现,那猫极其黏人,已经是到了不可思议的程度了。它用头蹭着庄子非,身子也紧贴着,一秒都不离开,庄子非到哪它就跟到哪,身材修长,姿态强硬,一脸冷酷地黏着人。
“它……总是这样?”凌思凡问。
“嗯,”庄子非说,“你别看他长这样子,但实际上特别黏我。我工作的时候,它就在我脚边,除了上厕所哪里都不去,放它出门它都不出的。而只要我关上我的房间门,它就在门口凄惨地喵喵叫,一直不停地叫,片刻都不离开。我睡觉时,它就躺在我的脚边……而且只要我不睡觉,它就也不睡觉,一定要陪着我,虽然我不用陪……有一次我连夜修片,它就在我旁边趴了整整一夜,明明困得脑袋直点,但它就是不自己睡。它一开始总想跳上桌子并且蹭我的头,教了很久总算知道不可以上桌了。”
“……”
“哦,还有,我前天才发现,如果我不在家,它就抱着我的衣服,一直趴在窗前向院子里面看……我的衬衣已经被它抓坏两件了……”
“……”凌思凡又看了一看猫的长相,还是觉得和它做的事情不搭。
总想和人贴在一起的大黑猫,听起来怪怪的。
凌思凡有种奇异的感觉——他被庄子非压着去看猫,当时觉得它肯定活不成,就算活也会一辈子怕人,没想到现在变成了这样。它完全信赖庄子非,一人一猫……看着……挺幸福的。
“我去给它一点吃的,你就随便,干啥都行。”庄子非。
“嗯。”
凌思凡转了下,发现庄子非又买了个新书架——加上这个,庄子非已经有六个大书架了,三大三小,分别摆在不同房间。凌思凡看了看,发现庄子非将书籍整理了下,摄影的专业书全都在书房里,各种工具用书理论用书摆在另一书房,休闲类的小说放在休息室里,历史、军事等等在楼梯口那,小动物的图集全都置于主卧,至于庄子非更喜欢用的次卧,却出人意料地满是商业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