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逊回到安格斯的前一天,发生了一件大喜事——安格斯星球上第一个婴儿诞生了,生产的产妇姜唐还不陌生,就是那个小捣蛋鬼菲比的妈妈。第一个婴儿的诞生意义非比寻常,如果说其他人还算安格斯的外来人口,这个女婴就是土生土长的安格斯星人了。
菲比妈妈生产的时候,几乎所有的人都在关注这件事,闻笛作为医术最高的医生,婴儿由他接生,从阵痛开始就一直在医院守护,一直到婴儿出生,前后共经历了八个小时,晨曦初露的时候,嘹喨的婴儿啼哭声响起,一个健康的女婴诞生了。几乎所有的人心都落到了肚子里,大家奔走相告,兴奋之情不亚于第一次踏上安格斯土地的那一瞬间。
姜唐亲自给产妇炖了一锅鸡汤,将鸡汤上面的油撇去,亲自送到病房里去。菲比拉着姜唐的衣角,像献宝一样领着姜唐去看他的妹妹:“糖哥哥,你看我妹妹,她好小,也好丑。”
姜唐看着那个红通通的婴儿,满脸的褶子,眼睛还没睁开,也没什么头发,简直像个小猴子,可爱稚嫩得令任何铁石心肠都发软:“小宝宝都是这样的,你小时候也是这个样子的,等她长大了,就跟你一样漂亮可爱了。”
菲比的妈妈看着姜唐,脸上露出幸福而满足的笑容:“姜老师,谢谢你的鸡汤。菲比最喜欢你了,他说长大了要做个像你一样的人。”
姜唐低头看一眼菲比,摸摸他的脑袋:“菲比,你喜欢做菜?”
菲比有些羞赧地说:“我也想要那么多人崇拜我,喜欢我。”
“加油!你可以的。”姜唐欣慰一笑,自己算是后继有人了?
菲比妈妈说:“姜老师,我有一个不情之请,想请你给我的女儿起一个名字,不知道会不会觉得我冒犯。”
姜唐简直受宠若惊,非亲非故的,给人家孩子起名字,这是多么大的殊荣啊,姜唐舔了一下唇:“夫人,这怎么行,太冒犯了。”
“姜老师带领我们走进了新生活,我们全家都感激不尽。如果不是你,我们现在肯定还在斯潘达挨饿,这个孩子也不知道能不能顺利出生。”菲比妈妈诚恳地说。她说的倒是不夸张,第一批移民安格斯的人来自一个连地下水都没有的矿山小镇,那儿连土豆和番薯都种不出来,一直都依赖开矿采矿来换取营养套餐,革命军接管斯潘达之后,矿场主逃走了,他们就一直靠救济生活。
“你太言重了。”姜唐想了想说,“那我给孩子起一个汉语名字,孩子是清晨出生的,叫曦露好不好,意思是晨曦微露,你可以用它做小名。”
“晨曦微露?”菲比妈妈咀嚼了一下,回头跟丈夫商量,“亲爱的,我很喜欢曦露这个名字,就像我们的新生活一样,充满了希望和阳光。”
菲比爸爸也点头:“好,就叫曦露。英文名可以叫露西。”
就在这时,门口突然响起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曦露是个好名字!”
姜唐猛地扭头,心跳差点都漏跳一拍,他朝思暮想的人正面带笑容站在门口,目光灼灼地黏在自己身上,眼神仿佛两个漩涡,要将自己吸进去。姜唐猛地扑过去,在扑进对方怀里的时候站下了,伸出双手抓紧他的胳膊:“你怎么回来了?什么时候到的?”虽然极力抑制住自己的情绪,但嘴角已经咧到耳根子上去了。
罗逊倒是比他放得开,他大大方方地给了姜唐一个拥抱,用力往怀里勒了一下:“刚到,听说孩子出生了,特意跑过来道贺的。恭喜你,斯密斯夫人!”当然也是为了找姜唐的。
菲比妈妈眉花眼笑:“谢谢罗斯福先生!您可算是回来了,可把姜老师给想坏了。”
姜唐满脸通红,看样子他和罗逊的关系是人尽皆知了。罗逊放开姜唐,抓着他的手,一起去看婴儿,他伸手轻触一下婴儿的嫩脸蛋:“叫曦露对不对?是个很不错的名字。祝你健康平安,长命百岁!”
看完婴儿,罗逊拉着姜唐一起离开了病房。姜唐始终都扭头看着罗逊,完全都不看路,只让罗逊牵着自己走。罗逊扭头,看着姜唐,伸手捏一下他的鼻梁:“傻孩子,见到我变傻啦?”
姜唐说:“你走这么久,我都快把你的样子给忘了,这不多看几眼赶紧重新记下来。”
罗逊听见这话,推开一个空房间的门,拉着他闪身进去,将他压在墙壁上,没头没脑地亲了上去。姜唐也急促伸着舌头去回应,滚烫的唇舌传达出的思念与眷恋似乎要将他们烧成灰。
一直到两人都快喘不过气来了,罗逊才停下来,抱住姜唐在他脸上吻了又吻:“真想把你吃了。想死我了。”
姜唐贴在罗逊的胸膛上,听着急促有力的心跳声“咚咚、咚咚”地敲击着自己的耳膜,说:“下次去哪儿我都要跟着。”
罗逊沙哑着声音说:“好。”
两人相拥了一会儿,罗逊说:“对了,我们得赶紧出去,给你介绍个人认识。”
“谁啊?”姜唐好奇地问,“你带人回来了?”
罗逊说:“嗯,我带了一个旅行团回来,你看了必定很喜欢。”罗逊以为姜唐肯定会认识欧尚农这样的大明星。
“咱们这儿还来旅行团了?是什么人啊?”姜唐觉得很好玩。
罗逊拉着姜唐往外走,出了医院大门,直奔办公楼,此时办公楼前已经被人挤得水泄不通了,大家都在呼叫着“欧提思!欧提思”,姜唐莫名其妙,谁啊?号召力比罗逊的还大。
罗逊带着姜唐挤进人群,人们看见他俩,纷纷让开了道。姜唐看见一个穿得有些另类的中年男人正拿着签字笔往一个人的背上写字:“他在干嘛?”
罗逊有些意外:“在签名吧。你不认识欧提思?”
“谁?”
“一个非常有名的歌手。”罗逊说。
姜唐想了想,确实没有印象,可见平琰的生活是多么的单调:“我不怎么听歌。”
罗逊瞥他一眼,明明见他哼过歌的,不过他也没多问,走到欧尚农面前:“欧先生,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就是姜唐。”他在归途中就已经跟欧尚农介绍过姜唐了,欧尚农对姜唐兴趣浓厚。
欧尚农抬头看着罗逊和姜唐,赶紧腾出手来和姜唐握手:“你好,你好,久仰大名!”
姜唐不好意思地笑了笑,他觉得笑容有种名的亲切感,伸出手去:“欢迎来到安格斯,欧先生!”
欧尚农打量着姜唐,笑得非常开心:“我觉得这次是来对了,你让我觉得很面善,说明咱们有缘分。正式介绍一下,我是欧尚农,初来贵地,多有打扰,请多多照顾!”
第71章 聚餐
罗逊告诉姜唐,欧尚农此行的目的一是为了吃姜唐做的饭,再就是来安格斯旅游。姜唐抬眉,瞟一眼正在给米分丝签名的欧尚农,将手挡在嘴前,小声地问:“我做饭给钱吗?”
罗逊笑了:“当然不是免费的,不过也不是现金,他免费为我们做旅游形象大使。有他做宣传,以后来安格斯的游客肯定络绎不绝,到时候还愁没收入?”
姜唐撞一下罗逊的肩,嘿嘿笑:“这买卖听着挺合算的。他很有名吗?”
罗逊像看外星人一样看着他:“你的信息居然比我还闭塞,他是流行天王,全银河帝国最著名的歌手。”
姜唐悄悄做了个鬼脸,平琰居然都不认识这么有名的人,他的生活该是多么单调:“我对娱乐圈的事完全不了解,我从小就被测出智商低,达不到正常水平,连学都不能上,是在家里接受教育的,没什么同龄朋友,也不太了解外面的世界。”
这是姜唐头一次提起自己的私事,罗逊有些心疼地摸摸他的后脑勺:“谁说你智商低,我看就挺聪明的,你在厨艺上的天赋多少人都赶不上。”
姜唐呵呵笑了一声,他也觉得奇怪,现代人动不动就号称150的智商,但也没聪明绝顶到哪里去,可能是现代人对智商评分的标准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以前觉得自己挺笨,现在发现我也不蠢,嘿嘿。”
罗逊伸手捏一下他的后颈:“本来就不——别老提这个字眼,谁要再这么说你,我跟谁急。”
姜唐看着罗逊嘻嘻傻乐:“你必须急啊,说我蠢的,不就说明你眼光低?”
罗逊揽住他的肩,自信非凡:“我的眼光一向是非常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