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煜一边闪避,一边观察着黑熊,终于与他抓住黑熊一个疼痛分神的契机,再度贯彻“快准狠”三个字,将青铜剑刺入熊的心脏,接着也不等攻击生效,立刻脱手,双脚一踏,一个后翻,再退了好一段距离,堪堪喘息了几口气,恢复了点体力,又从靴间抽出一把巴掌大小的匕首,绕开了黑熊剧痛与恐惧之下毫无章法地挥爪,依次扎瞎了黑熊的双眼。
就算是皮糙肉厚,生命力顽强,但是受到多处致命伤的黑熊仍旧成了强弩之末,这个庞然大物一下子倒在地上无法行动,它挣扎着试图起身与敌人决一死战,但可惜他只能张着一嘴尖牙空嚎,便是这样他也仍然怒吼了约一炷香了时间才没了声息。
和众多野兽打过照面的叶煜不敢大意,远远地试探几番,又补了几刀见它的确是死了,才彻底松了口气。
“你没事吧?”将刀剑均收入鞘后,他回到最初与黑熊遇到的地方,看向之前被黑熊袭击的人。
那是一个中年男子,还算是相貌堂堂,身材稍微有些发福,虽是惊魂未定、发冠歪斜、瘫坐在地、衣衫不整的狼狈模样,但也掩不了那通身的气派。他一身红衣华贵精致,不过这在几千年之后来的叶煜眼中,只能说是做工不错罢了,因而他只猜测这是个寻常富贵人家,大约还有些权势。
这人被野兽盯上,保不齐就是那耀眼的红衣的缘故,不顾魏国上崇尚火德,穿着红衣的人到处都是,他也说不了什么。
叶煜仔细地打量着他,注意到他身上只是有几处擦伤,受了些惊吓,并无大碍,又对上那人目光,发现此人眼中并不全是惊慌,还有惊艳。
是的,惊艳。
这目光他是熟的不能再熟了,但他十分厌恶。
叶煜此人无论是从心还是身都是纯汉子,怎奈何此生竟长了一副女子相。若是简单的男生女相也就罢了,偏偏他的相貌比普通女子更甚,到了能令天下大部分女子都感到自惭形秽的地步,如此一来,他怎么会不厌恶?
见多了便也习惯了,微微皱眉之后,他便无视了那人的目光,只是走到那人跟前蹲了下来,问道:“可是崴了脚?”他注意到此人右脚的样子有点不太对。
那人本来看到叶煜的面貌,心说自己活了四十余年第一次见到如此明艳动人、国色天香的女子,又值危机已经解除,不由得冒出了点小心思。
他其实不是什么好色之人,可是此人的颜色实乃生平罕见,有道是英雄难过美人关,美人又与英雄有救命之恩,他那点子喜爱便混杂着恩情涌了上来。
不过当目光从眼前之人的脸上往下巡视的时候,他却看到了标志着男儿身份的喉结,顿时犹如一泼冷水兜头而下,他难以置信地多看了几眼,好似确认一样,仍不得循着做假的地方,方堪堪回神,应道,“寡、我本是出猎,却与卫卒离散,又从惊马上摔下,右脚受伤,不能行动,兵器失落,方才被恶兽袭击时难以反抗,多谢少侠相救!”
叶煜点点头,看了看他受伤的脚,伸手摸往伤处,听着一声猝不及防的抽气声,心中有了判断。他在山林中摸爬打滚长这么大,多少会点医术皮毛,别的不敢说,这方面恰是他了解的,“没摔断,只是崴了,回去找个大夫瞧瞧就好。我送你出林吧,你的卫卒应该在外面吧?”
“必然是在的,只是我迷了路一时寻不着方向。”
叶煜问了来路,那人答是从大梁的方向来的,对此叶煜也早有所料,此等富贵人,又在此处,多半是从都城来的,就算不是,也多半是奔着都城而去的。
“我带你出去。”叶煜本想背他出去,但是他只有十六岁,纵然小有武功,也背不起一个年龄是自己两倍多,身上还挂着不少贵“重”配件的中年人,便只能搀扶着了。
也有着一双能令手控尖叫的手,手指修长却不过分,不会看起来瘦的只剩骨头,但也不似大部分男性那般。他手上的皮肤更是白皙顺滑,若不是掌心有些茧子为证,倒真像是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那人碰着了这样一双手,纵使知道了叶煜是男子,也还是忍不住多摸了摸。
遭了掐油的叶煜面色微沉,真想一抽袖子走了不理,却还是念及这是个伤患,心中默念几声忍耐,接着换了搀扶的姿势继续前行,让那人再摸不着他的手。
两人走了小半个时辰,叶煜挑的都是安全的近路,一路走来也只看到了一窝野兔,还有些树上的小动物,不过没有马蹄印,两人只能估摸着走。
就这样,他们总算是走出了林子,看到了这人口中的卫卒。
那是一群身着皮甲的魏国士兵,前排士兵手里拿着一人高的铜戈,听到林中有响动,一个个提高了警惕,朝着声源处一副副蓄势待发的模样。
直到看到来人才露出喜色,激动不已地看着叶煜边上的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铜制盔甲的人在几步外咣咚一声跪下,摘下头上的胄伏着身子请罪道:“臣等护驾不利,请王上赎罪。”紧接着周围的人全都跪了下来。
叶煜被这等转折惊得愣在原地,方才反应过来自己救的不是普通的富贵人,而是现任魏国的王,姬圉。
意识到这一点的他连忙松开手,避开了面前一片人的跪拜。
没了搀扶的魏王晃了晃,自己站稳了身形,余光看了一眼叶煜,眼中有些失落,面上却只是平淡地念了一声,“起。”
众人便站了起来,几个内侍也急忙围了上来,代替叶煜搀扶着魏王。
请完罪,带头的将军样的人已经是满头细汗,他自是注意到了魏王的伤,心中发虚。他打量了叶煜几眼,见他面若好女,因是粗看,一时也摸不准性别,但他却是知道的,大约就是此人救了魏王,也算是间接救了他,故而,他问道:“王上,此人……”
魏王被内侍搀扶着坐进了马车,几个贴身侍女便上前来替他整理衣冠,他又让人把车帘拉到最大,面对着叶煜说道,“此人刚刚救了寡人一命,当重赏。”
这当然没人反对,因为若不是叶煜救了魏王,他们都得玩完。车架前机灵的大内侍直接派人拿来了一托盘的金子,亲自送到叶煜面前,态度诚恳而恭敬地说道:“敢问少侠姓名?”
“在下叶煜。”
“多谢叶少侠拔刀相助,此乃金五十镒,望少侠收下。”内侍双手捧着托盘道。
一镒合二十两左右,五十镒金对于他这样一个没落世家旁支的旁支的遗孤来说算得上是天价了,若是私底下给的叶煜定然当场收下,但是这是当场给的,还一下子给这么多,叶煜可不敢要。且不说怀璧其罪,便是他那些叔伯们知道了就又是一阵麻烦。
别说什么王上赐下的没人敢抢,这又不是什么只能看不能卖的东西,给他套个麻袋抢了就是,藏起来或者悄悄花了,他便是喊了冤也不定找得到。
当然他自觉得武艺在身不虚这个,套的了他麻袋的人肯定也不屑这个,可是硬的不怕怕软的呀。
他父母早逝,叔伯不慈,又用孝道压他,以尚他未成婚及冠的理由夺了家宅钱财去。他不是个宅斗的料,也不想憋屈的活着,便早早搬了出来住,落得清净。
若他真的拿了这么一大笔金子,只怕改明儿那些叔伯便又要用些冠冕堂皇的理由找上门来,烦不胜烦。
唉,为什么不能私下里悄悄给呢?
他惋惜地看了一眼眼前的金子想到。
“王上无事便好,此乃煜义务所为,愧不敢受。”他回绝到。
推辞几番也是常有的,那内侍没放弃,又劝了劝,见叶煜实在不愿收下才回头看向魏王。
魏王刚喝了口热茶,此时神情已经恢复了常态,他见叶煜拒不接受金子,眼中多了分欣赏,又见他在阳光下白里透红的肌肤,先前的念头便返了上来。
他挥挥手让内侍带着金子退下,目光直直地看着叶煜,面上却是一本正经地说道,“既然少侠不收金子,可愿随寡人入宫?”
魏王略一思索,又加了把火,道:“你若随寡人入宫,寡人便封你龙阳君!”
龙!阳!君!
这三个斗大的字在脑中炸开,叶煜当时整个人都懵逼了,他才反应过来魏王圉就是魏安僖王,也就是和龙阳君在一起的那个王。
他以为自己只是穿越到了战国末期,原来是穿成龙阳君了吗?等等!他好好的一个直男为什么会穿成历史上那个著名的基佬啊!长得娘又不是他的错!
“万万不可啊!”叶煜忙出声道。
“万万不可啊!”那将军也同叶煜一起出声。
将军瞥了一眼叶煜,的确是国色天香,魏王要收入宫中他也能理解,不过他觉得要给叶煜封爵实在是荣宠太过,只怕好一个救命恩人会终成男妲己。
古代没有同性恋这种概念,他们认为阴阳调和才是正道,但实际上这指的是繁衍,若是有了子嗣,谁管你性别是同还是不同?虽然说闲话的人肯定还有,但是终归还是个人的事,别人也只能说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