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皇后忙说道:“快叫她进来。”
庆阳公主年纪最长,已经是中年妇人了。她身形微微有些发福,穿着轻裘皮裙,一派富贵风光之气。
姚妙仪赶紧停了筷子,给庆阳公主行礼。公主快步走过去扶起她,上下打量着,“果然长的像皇嫂!”
这皇嫂就是朱守谦的亲娘大谢氏了。
马皇后说道:“只可惜这小姑娘不记得儿时的事情了。”
庆阳公主心眼飞快,立刻领会到了马皇后的意思,“不管是不是徐凤,这个姚姑娘也是立了大功的,方才我去东宫瞧了水生和太子妃,母子平安,阿弥陀佛。”
其实姚妙仪立的首功是巧破女官杏娘中毒一案,只是在皇孙出生的好日子里,不适合提这种血案。
反正这事大家都心知肚明。马皇后吩咐道:“庆阳喜欢吃暖锅,叫御膳房送一个锅子来。”
其实庆阳公主在东宫用过午饭了,不过皇后娘娘已经开了口,她也不推辞,三个女人围着锅子边吃边聊,姚妙仪听的多,吃的多,说的少,谨记胡善围和朱守谦的叮嘱。
吃到一半时,朱尚宫走过来对着马皇后耳语了几句。马皇后点点头,说道:“姚姑娘,你跟着朱尚宫去一趟谨身殿。”
谨身殿已经出了后宫,是皇上大臣们办公事的地方,难道……
姚妙仪心中隐隐有个猜测,这也来的太快了吧!
出了后宫,朱尚宫果然说道:“魏国公已经知道你的事情了,他想见见你。”
哪怕是为了去看疑似自己的亲闺女,大臣们也是不方便进后宫的,所以只有姚妙仪出后宫见魏国公了。
这亲爹其实在军营里见过的,不过那时候她是蝼蚁般的军营,亲爹是北伐军元帅,即使打照面也认不出来。
而这一次,唉,怕什么?身为明教密党,在四皇子的指引下冒充假的明教成员,以假乱真,真真假假,几乎没有一句真话,糊弄魏国公应该没问题。而且有马皇后和四皇子当后台,魏国公也不会强行把她带走。
谨身殿里,魏国公徐达和四皇子朱棣对坐。徐达是凤阳一户农民家庭的孩子,没机会读书,只是听说书人讲三国,刘关张桃园三结义,最佩服的是手握一柄青龙偃月刀的关云长,他功成名就后,也效仿关公,留了一副美鬓。
乌黑油亮的胡须一直垂到胸口,配上大红朝服,五梁金冠,更显得威风凛凛了。那里有半点凤阳乡下农民的模样?
身为开国第一功臣,早已记不清征战沙场多少次了,徐达练出了临泰山崩而不变色的镇定。
可是今日,听见朱棣的讲述姚妙仪的经历,徐达却有些莫名的慌乱。
其实以前也有寻访、或者主动上门认亲的女孩,他和她们见面时,从未有过如此忐忑,十年过去了,本以为无望,可是今日下朝之后,洪武帝要四皇子朱棣告诉了他这个消息。
朱棣将来龙去脉都说了,连军营的经历都没漏下。
看着朱棣的嘴皮子上次开合,徐达有些恍惚,仿佛朱棣变成了儿时凤阳乡下的说书人,讲述着转折离奇的传奇故事。原来他和女儿的距离那么近,一起经历了漫长的北伐,他的元帅大帐里建沙盘推演军情,而女儿在伤兵营里挥汗如雨,救死扶伤。
“……徐伯父。”朱棣在徐达、常遇春、李文忠等名将面前一直以晚辈自居,不摆亲王架子,“从相貌和经历来看,应该有八分准了,可是姚姑娘已经不记得以前的事情,不过收养她的道衍禅师还在出使高丽,他或许还记得一些事情。母后的意思,是让你们先见一面。”
经历过岳父谢再兴谋反,徐达为人处世向来谨慎,朱棣以晚辈自居,但是徐达的应对依然恭敬有礼,“不管是与不是,微臣都多谢四皇子相告;多谢皇后娘娘一直以来的牵挂、寻访。没想到有生之年,微臣还有机会和女儿团圆。”
朱棣说道:“徐伯父客气了,您是为大明江山出生入死的大将,当年伯母遇刺,徐凤失踪,父皇和母后一直都惦记着,从未放弃寻找,苍天有眼,终有一日,父女团圆。”
两人又客套了几句,朱棣告辞离开,留下徐达独自在谨身殿等候。徐达在殿里走来走去,时不时开窗看着外头,期待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出现。
末了,徐达连殿内都呆不住,干脆披了大红猩猩毡走到殿外去,今日风疾雪大,天气寒冷,雪花落在大红猩猩毡上并不融化,一层层的往上覆盖着,很快变成了“白里透红”。
姚妙仪穿着马皇后赐的火狐狸皮大氅,从头到脚恰好也是一身红,在皑皑白雪中分外惹眼,她打着一柄油布伞,落在身上头上的雪能稍微少一点。
朱尚宫远远看见魏国公头上的五梁金冠,说道:“我送到这里,前方穿着红衣的就是魏国公,你和他聊一聊,或许能够记起些什么来。”
“多谢李尚宫相送。”姚妙仪行了一礼后,径直往前方高大的红色人影处走去。
魏国公枯站在庭院里,大雪快要淹没穿着官靴的脚背了,连浓浓的卧蚕眉上都是雪,他不习惯打伞,即使下着暴雨,也就往衣服上罩一张防水的油布,拍马奔驰。
他至今都记得第一次见到妻子谢氏的场景:那时候岳父谢再兴正当壮年,是主公手下地位最高的武将,连他也是谢再兴麾下的大将,任由差遣。
那日他受命护送上司谢再兴的家人,待字闺中的谢家姐妹花同车,谁人不知吴中双壁呢?都想一窥芳容,只是畏惧谢再兴的威名,都不敢造次。
唯有一人,摩拳擦掌,跃跃欲试,不惧怕被谢再兴狂揍——那就是朱守谦的亲爹朱文正。
朱文正是主公朱元璋唯一的侄儿,和徐达这种泥腿子出身的农民不同。朱文正父母双亡,朱元璋收养侄儿,为了请了江南名士教导四书诗文。
少年朱文正文武全才,能上马打仗,也能吟风弄月。少男怀春,对吴中双壁思慕已久,一直想找机会接近,如今有这种千年难得一遇的机会,他如何肯放过?
反正谢再兴再愤怒,也不敢把朱文正打残了。
何况朱文正想了一个绝佳的借口:惊马,平原沃野的,又不会出事,马跑累了自然会停下。亏他想得出来,暗中往拉车的马匹上撒了一把虱子!
骏马被咬狂躁了,拔足飞奔,车里的大小谢氏花容失色,朱文正乘机跳上马车,掀开车门,顺手将护着妹妹的大谢氏拉出来,抱到了自己的马上。
那时候徐达是个死了老婆的鳏夫,暗骂朱文正胡闹,却也不得不跳在狂奔的马匹上,慢慢控马安抚,终于在马车冲到河道前停下了。
一只素白的手掀开车门,一根根手指头像是羊脂玉雕琢而成,美的那么不真实。他不由得屏住了呼吸,好像一吐气,这个美丽的幻想就消失了似的。
小谢氏害羞胆怯,只露出了半张脸,看着马上男子呆滞的眼神,她由羞转怒,重重的关上车门,“哼,登徒子!”
徐达抽了抽嘴角,他很想说,姑娘,我姓徐,不姓登;名为达,飞黄腾达,不叫“徒子”这种磨磨唧唧的名字。
但他终究没说出口,因为那时候他想了很多事情:比如我中午吃烤肉时蘸过蒜汁,朱文正说,我嘴里那股味能够熏死蚊虫。
比如我的指甲缝里有黑泥。
比如我已经两月没刮过胡子了,此时似乎能够虱子在胡子乱跳。
徐达身上唯一亮眼的物件,就是系在脖子上的红巾。当时明教虽然已经被朱元璋、张士诚、陈友谅三分天下,分崩离析了,不过军队还是都叫做红巾军,每人都戴着红巾。而徐达脖子上的那条红巾被他当手巾,满是汗渍、油渍和各种褶皱,惨不忍睹。
……徐达对着河面照影,此时的形象就是个土匪,还是别在美人面前丢人现眼了。
等今晚跳进河水里洗一洗、把胡子刮干净了、青盐擦牙漱口、换上主公赏的那套新衣新鞋、戴上熨烫整齐的红巾,再表明身份吧。
半年后,主公朱元璋主婚,将大小谢氏分别嫁给了朱文正和徐达。
可是后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