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出来的啤酒也是琥珀色,与其他酒水不同,因经过特殊处理刚倒出来时翻越不少泡沫,鼻尖还能闻到一股麦香味。姜嬷嬷因茶酒也喜好上平时小酌一番,尝到不一样的酒起初虽有些不适应,但慢慢地也品出其中的滋味。
杨柳小心地捧着琉璃杯喝了一口,咂了咂嘴说:“倒与县主描述的口味很相近了,等县主回来让县主尝尝,过关的话可以运送到酒馆里了。”
“不错,如果说只适合夏天喝的话,眼看这热天气已过付出了一半,再晚就赶不上时候了,也许起初喝不太习惯,可一年两年积攒下来,相信会有越来越多的人喜爱的。”姜嬷嬷中肯地评价道。
200新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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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嬷嬷与人品酒时,骆晋源与俞晨则跑到了离庄子有些远的山里,骆晋源真的抱着替小白找个伴的念头才会来这么远的地方。
结果,他只看到了一场小白勇斗群狼的场面,最后小白将对方的狼王击败时,倒是有母狼向小白献殷勤,而小白理也不理,掉转脑袋高傲地回到了主人身边。
骆晋源不死心地在小白身边转了几圈,指着几只还朝这边呜呜叫的母狼说:“小白你真的不领一个回去?”要不是碍着晨哥儿,他想说就是领两只回去都没关系。
小白冲他嚎了一嗓子顺带抛了个鄙视的眼神,这等凡狼怎能入得了它小白的眼。
“好了,回去吧,小白不愿意你也别勉强啊。”俞晨笑着带着一人一狼往山外走,肩头小绿开着一朵艳丽的花朵在风中摇曳。
骆晋源看看这只聪明不低于北风的雪狼,再看看花枝招展的小绿,只得叹了口气,他得习惯晨哥儿身边这些与众不同的家庭成员,对,当成家庭成员就好了,而且还尽是些不懂事的孩子。
可刚刚就是这些不懂事的“孩子,”一只大战狼群打败狼王,一只凶残地裹上一只还没咽气的受伤的狼,几息功夫之间就让那只狼只剩下皮包骨头了,比他在南蛮那边见过的奇特植株凶残多了。
吞了血肉后,小绿居然还守在那堆皮包骨头前,经晨哥儿解释才知道,小绿还是个节俭的“好孩子”,那是让晨哥儿将狼皮收起来,骆晋源站在一旁默默地夸了一句。
下山的路上,俞晨摸了摸小绿的叶子说:“小绿……吞食血肉那是它的本性,如今跟了我已经是大大约束了它的天性。”与骆晋源渐入佳境,他愿意一点一点地展露在他面前。
骆晋源抓着俞晨的另一只手,小白则走在另一侧,他说:“既是天性便没有约束的必要,何况我相信晨哥儿。”
植物本身没有善与恶心的观念,却因为跟了晨哥儿,被晨哥儿的行事准则约束着,并没有妄造杀孽,晨哥儿能让他知道这些,他非常高兴。
下了山,俞晨便将小绿收到手腕上,在别人眼中它仍是个异类。
两人出来的时候各骑了一匹马,回去的时候见天色尚早,将收来的狼皮丢在黑点身上,他们则共乘一骑,一路任由北风慢慢跑着,两人耳鬓厮磨,差点擦枪走火。
一吻即毕,骆晋源额头抵在俞百的肩窝里喘着粗气,俞晨的唇色发亮,还微微红肿着,这日子过得真是……以前不敢想象的,不由低笑道:“我们赶紧回去吧,酒坊里的酒不能再不去管了。”
“好,晨哥儿,我们这就回去。”骆晋源低笑着回道,再这么厮磨下去,恐怕天黑了也赶不回了。
回到庄子上,不用人领,北风与黑点自发地回它们自己的马厩,小白自动地回院子里去,庄子里无人惊讶。
去了酒坊尝了啤酒,与前世的相比在气泡上略有欠缺,但口感上却略有胜余,俞晨知道这是空间里生长的啤酒花所起的作用,如果连小麦也用上同等品质的,这酒口感还会更侍。
“可以了,今晚让大家辛苦一些将酒装入桶里,明天一早送进城里去,将冰块也准备好,再跟六皇子说一声,送一桶进宫里,让王院正验查过再跟陛下说明一下注意事项。”俞晨想了想说,适量地饮用啤酒对身体是有好处的,什么东西都不能过量。
“好的,要桶早按主君说的要求做好了,用不了多少时间就能全部装桶。”按照之前县主所说,要桶下方装了截竹管和简易的阀门,大大方便了取酒。
骆晋源也尝了几口,虽然在他看来这酒几乎没有酒味,但因为其中那先苦后甘的口感,倒喝出几分感觉出来,临走时让人送小只的一桶过去,俞晨看他有兴致,也乐得配合,说回去烧几样小菜,叫上姜嬷嬷一起用晚饭。
等到第二日,俞家酒馆的客人看到马车运送过来的新鲜事物都表示好奇,因得到提前通知,尚亦澜一早就赶到了酒馆配合推广宣传,他让人将木桶抬上柜台,并让送酒过来的人当场演示给客人们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