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冤家路窄,如果仅仅是同学间的斗嘴怄气,金易笑笑也就过去了,可这货那天在他掉下悬崖后非但不施救,还砸石头点火想弄死他,手段之狠毒简直是可忍孰不可忍,一眼扫见脚下暗红色的泥土,忽然萌发了一个狠狠整他的念头。
金刚显然也已经精疲力尽了,走过来看见有块大石头,忙卸下背包坐了下来,摘下帽子扇着风休息。
金易悄悄解下背包,脱掉外衣外裤,掏出一包灰白色的营养糊打开了挤在头上,弄的跟脑浆溢出来了一样。因为这里的土壤富含铁、铝,呈暗红色,白天的雨水积存在泥坑里,跟血水似的红,金易捞着积水在眼睛鼻子嘴巴下面都抹上道道,弄的跟七孔流血似的,再给营养糊上也抹上两把,掏出护目镜一看,擦,跟被人爆了头的丧尸一样,那叫一个惨不忍睹。
金易一边窃笑一边捞着红水擦在胸膛大腿上,怕金刚歇够了走掉,剩下的也没细弄,反正光这个头看起来就够吓人了。
一切弄妥,金易掏出从古晨那顺来的一包荧光小球,打开撒了出去,这东西都是凝胶做的,有芝麻大小,遇到空气就膨胀成绿豆大,能发出淡淡的绿色荧光,可以用来勘察地形。
暗淡的绿色光点在草丛中跳跃滚动,很快引起了金刚的注意,他疑惑地站起身来,弯着腰想凑近看看,但天太黑了,荧光球藏在草丛深处,一时间根本看不清是什么东西。
金易蹑手蹑脚走到离他十来米远的地方,站在一堆荧光球里,嘴里发出若有若无的嘘声,表情僵硬地看着金刚。
“谁?!”金刚听到声音,忽的转过身来,眼见一个七窍流血浑身脏污的少年站在及膝的草丛里,四周淡绿色的荧光若隐若现,将他本来清秀的五官映的绿惨惨呆木木的,头上红红白白的粘液顺着脑门往下滑,不时滴下殷红的血滴。
“谁?!你是谁?!”金刚的声音都抖了,强撑着捡起一根木棍指着金易,“别过来!过来我打死你!”
“是——我——啊——”金易凄凄惨惨地看着他,发出一声叹息,恰逢一阵风吹过,那声音被吹的若有若无,像极了鬼哭的声音。
金刚依稀认出了金易,脸上的血色刷一下全都褪了,木棍咣当一下掉在地上。金易瞪着眼睛憋出两滴眼泪,泪滴冲过事先堆在眼睑下面的红泥,在惨白的脸上流下两行鲜红的水渍。
“救——救——我——不然我永远跟——着——你——”金易拉长声音颤巍巍呼救,回音袅袅消散,风声中听起来凄厉极了,
“鬼啊!啊啊啊啊——!!!”金刚当场吓尿了,连背包都不要了,跌跌撞撞往山下跑去,跑出一百多米脚下一软,球一样叽里咕噜滚了下去。
就这样?太容易了吧?金易愣了,没想到这货胆子这么小,本来他手里还捏着手电棍子什么的备用呢,这下全省了。
金刚逐渐滚远了,杀猪样的惨叫声消失在寂静的夜里,金易等了一会不见他回来寻仇,悻悻擦掉头上脸上的污渍,穿上衣服背上包,继续往集合地走去。
第二天军训圆满结束,最后一关刷掉了整整二十个学员,包括金刚,本来他的分数还剩7分的,但不知道为什么精神受到了严重打击,有分裂的迹象,于是被送到了精神病院,等待他的将是漫长的心理治疗和精神重建。
看着他咆哮着被医生带上医疗飞机,金易十分内疚,不过搞事的时候他也没想到金刚的神经这么脆弱,最终只能暗暗决定以后再也不装神弄鬼吓唬人了。
金易如愿以偿以中等偏下的成绩通过了军训,正式成为阿斯顿大学生物机械系学生,回校后学校为他们举办了新生庆典,庆典上机械学院院长亲自为他颁发了学生证,并授予少尉军衔,从此以后他就是一个真正的军校生了,四年之后成绩合格,将会擢升为中尉,进入联邦军队服务。
庆典后是一周的长假,大多数外地学生都选择利用假期熟悉一下双子城,只有金易迫切地想要回家,古晨的电话打不通,网络也联不上,如果回家他也不在的话,金易打算去麦喵镇找他。
至于找他干嘛,金易还没细想,就是想把自己刚刚得到的一切和他分享,经过马拉大峡谷八天八夜的朝夕相处,潜意识中这个人好像已经是自己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了。
虽然古晨很龟毛,很拽,很别扭,还自恋的变态,但他同时也很聪明,很正直,很……靠得住,只要有他在,似乎一切的问题都能迎刃而解,只要有他在,金易就觉得自己背后总有一棵大树能够倚靠,能够遮蔽风雨。
陈近南托金易的福在军训中拿了个最高分,对师父的崇敬之情更加深厚绵长,放假当天早上自告奋勇要送金易回家。有免费司机金易当然高兴,收拾了个小包就跟他上了陈向东派来的豪华房车。
房车很宽敞,空调温暖如春,音响声效一流,座椅甚至还能按摩,金易享受着联邦一流富二代的标配服务,满心里怀念的却是坐在黄鼠狼号里的日子——那四处漏风的车窗,带着机油味的座椅,锈迹斑斑的操作台……每一样都充满了家的气息,当然最难忘的还是和古晨那些缺心眼的对白,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都是抬杠,却是那么诡异的和谐。
有些抖M就是欠虐啊……
车子停在狮子街公寓,金易提着包要下车,又回头问陈近南:“能等我一会吗?”
“行啊,你还想去什么地方吗?我让司机送你去。”陈近南摆尾巴,“不然师父你去我家玩两天吧,正好总店要开张了,我妈还想请你去剪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