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是来给他报仇的。”沈迟轻笑。
孙志良松了口气,“对嘛,张凯一对你可不怎么好,本来还想让你娶张韵一那个美女蛇,像沈哥你这么厉害的人,何必要跟着他那样的!张凯一这个人啊,没有良心……”
“他再怎么没有良心,至少对你们几个还是不错的。”沈迟看着他说。
孙志良这才沉默下来。
“我不是来替他报仇的,我纯粹是讨厌背叛者。”沈迟话语柔和,巨大的千机匣上明光一闪,鲜红的血瞬间染红了浴缸中的水。
唐门的飞镖是用之不竭的,样式却没有多少稀奇,而惊羽诀之下多是用弩箭,这小小的弩箭制作精良,尖锐的箭头上刻着唐门标致的纹路,独一无二,用惊羽诀杀人,不像是在天罗诡道内功之下使用的机关,多半在使用之后就会毁坏,弩箭留着,就是他的标致。
沈迟并不忌讳告诉别人,就是他杀了这些背叛者。
这辈子,他最恨的就是背叛者。
踏着晨霜归来,沈迟躺在沈流木身边的时候,沉睡的沈流木不自觉地紧紧向他靠来,双手紧紧搂着沈迟微凉的脖颈,口中无意识地喃喃念着,“爸爸……爸爸……”
沈迟目光温柔,将沈流木小小的身体搂在怀中,合上了眼睛。
等他起来的时候,纪嘉已经在院子里搓着手呵气了,这一天的天气极冷,冷得人都仿佛要冻住了,纪嘉穿着的还是那件最开始的小棉袄,如果不是觉醒了异能,单单凭着这件不算厚的小棉袄,以小孩子脆弱的体质而言,也许说不定哪天夜里就已经冻死了。
沈迟扔了一件羽绒服给纪嘉,换来沈流木十二分不爽的瞪视,因为看尺寸一定是爸爸给自己准备的。
纪嘉感激地套上了,或许是因为张凯一死了的缘故,她的小脸洗得干干净净,白皙秀丽的脸庞还带着几分腼腆,一双清澈的眼睛明净水润,不过,当沈迟看到她放在一旁的木偶时,一下子有些诡异的感觉。
这个木偶没有多特殊,或者说,初一看去,不过是个普通的木偶娃娃,就是小女孩爱玩的那种,但是,仔细看向这个娃娃的眼睛,莫名其妙就有一种毛骨悚然的感觉。
纪嘉察觉了沈迟的视线,拿起了娃娃,“我昨天晚上没有睡,做好了这个娃娃,程叔叔叫人给了我一些木头。我原本只会用小木棍做很小的木偶娃娃,还是第一次做这个大的。”她的脸上漫上一抹红晕,“沈叔叔,嘉嘉做得好不好?”
沈迟盯着这个娃娃的眼睛,“它的眼睛……”
“嗯,是那个坏蛋的眼睛。”
沈流木惊讶地看向纪嘉,“咦,爱哭鬼你用那家伙的眼睛做木偶的眼睛?”
“我要用这个娃娃来提醒我自己,”纪嘉的声音柔和,口吻却坚定,“嘉嘉再也不能这么弱,嘉嘉要变得强大,看到这个眼睛,我就会记起对那个坏蛋的恨,嘉嘉就有了勇气!”
沈流木不屑,“哦,挖死人的眼睛算个屁的勇气!要挖就挖活人的……那下次你准备怎么办?”
“挖了他的眼睛!”纪嘉笑得很可爱,甚至露出一颗尖尖的小虎牙,“再用他的眼睛做娃娃。”
沈迟:“……”
见鬼的,他发现自己重生了一次,三观还是没那么强大,这两个孩子,果然不愧是在末世里活下来的孩子!他一个活了两辈子的都觉得三观碎了一地!
都他妈的是小变态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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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嘉嘉最爱的事:挖了他的眼睛做娃娃。
流木最爱的事:杀人放血欣赏血泊里的尸体。
这么一看,重生的沈迟无疑最正常了,真的→ →
此文真的无三观,前方高能,大家注意!
谢谢wqw437、紫幽雪、妖子、蟮、诸喜的地雷,爱你们,╭(╯3╰)╮
☆、10·小道士
程沛的御下之术和张凯一完全不同,张凯一原本也是草根出身,只是因为力量强大才压得住下面的人,程沛比他更强大,却喜欢用和风细雨的方式,他年纪不轻了,虽然觉醒了异能让他看上去年轻了一些,那位实际上比他小上好几岁的妻子看上去就像比他大好几岁似的,但阅历与年轻人不同,又因为在一家俱乐部里教人射箭,很会和人打交道,说话都是温温吞吞的,不像是他的箭那样犀利。
所以沈迟到了程沛的地盘,一直像个隐形人也没有人多说什么,他们是真正地信服程沛,这样的手下无疑更难收买。
因为程沛一声令下,那些人对沈迟和沈流木以及纪嘉都不错,尤其是长相清丽笑容腼腆的小纪嘉,当然,除了沈迟之外,没有人发现纪嘉怀中的木偶有一双属于人类的眼球。
程沛并没有住在嘉定的中心区域,而是住在嘉定的一家高尔夫俱乐部,这里距离上海市中心相当远,反而离太仓市要近得多,可见程沛想要北上的决心。高尔夫球场实际上是十分好的休闲地方,宽阔、舒适、宁静,大片的空间视野辽阔,在这种城市里满是丧尸的末世,高尔夫俱乐部变成了别样的桃花源。这座球场设计非常精致与注重细节,有山有水,别墅错落,高级会馆里有专门的储水间和独立备用发电室,至少能保证一小部分人的舒适生活,而且哪怕在天气寒冷到所有的草木都要凋零的时候,在这里看来依旧景色不差。
沈迟也想要北上,他想起来第一个B级丧尸出现的地点离这里并不算太远,时间却差不太多了,早期人类进化得比较缓慢,丧尸也是一样,如今半年过去,极少数的丧尸开始发生变化,普通的丧尸没有神智,只凭本能攻击,速度缓慢,喜食生肉,除了力量大之外几乎没有多少优点,但B级丧尸却已经有了神智,速度也不是普通丧尸可比的,无论哪一方面都要强上一大截。
如果没有记错的话,第一个B级丧尸出现在附近江苏南通市的一个县城里,那里被称为长寿之乡,听说是和当地水土含丰富的硒元素有关,于是,那里的水土不仅养人,在末世,还养丧尸,最初的那几个B级丧尸,都出现在一个地方,所幸那个地点距离上海并不远,如果在和平年代,只有几个小时的车程而已。
不过,在那之前,他想先去一次海边。
“嘉嘉的母亲以前希望把她送到外滩一个地方,”沈迟对程沛说,“那里现在都是丧尸,进不去,但她还有个叔叔住在崇明,我想带她去看看。”
程沛感叹,“小沈你就是好心,嘉嘉是个听话的好孩子,碰上你也是她的幸运,需要我派人陪你去吗?这一路上估计不会太平。”
“不用,程哥你能给我配辆车就行了,就两个孩子我还护得住。一个礼拜内应该会回来,找不到人也就算了。”沈迟诚恳地说。
程沛点点头,“这样也好,半个月后我们就北上,你回来之后也准备准备。”
“好。”
程沛很够意思,给沈迟配了一辆路虎,不过在这个年代,好车不好车什么的也就这样,很多人拿一辆好车都换不来一袋米,如果没有汽油的话,有车又有什么用!
放够了油,沈迟顺道开去纪嘉指的粮油仓库方向,等到开了门,才发现这里比他想象中还要大!
“咦,好像多了很多东西。”纪嘉抱着木偶站在门口。
沈迟看了看,不用想也知道肯定是张凯一放的,这里位置偏僻又不太好找,实在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游戏的背包放不下这么多东西,最终他只是拿了一些米面打了个大包扔进背包,又将仓库里两个十分大的带龙头的油桶、酱油桶装进了背包,幸好鸡蛋和咸鸭蛋都是可以叠加的,不过只能两百个一组,单单是鸡蛋沈迟就装了七个格子,整整一千四百个,咸鸭蛋四百个,放在他的游戏背包中的东西永远不会坏,可惜的是,他的背包只有这么大。倒是将仓库里所有的调味料一扫而空,都包进一大块帆布里,等末世再过个几年,这些东西比米面还要贵!大部分的土地被污染的时候,有限的土地大多被拿来种管饱的东西了,比如土豆地瓜大米小麦,吃都吃不饱了,谁还有心去种其他东西,调味料当然就急剧减少。
末世之后这么久,似乎除了最开始在游乐场的一个礼拜,他们一直有人养着,根本就没太在意食物的事,沈迟也并没有给流木做过吃的。
其实在这时候,他已经决定尽快和程沛分道扬镳了,如果去海边的事情顺利的话,他半个月根本就不会回去,等到日子差不多了,就直接开车去如皋,也就是B级丧尸的所在地,拿到更高级的元晶才是最重要的,本来他和流木两个人一直用着自己背包里的元晶存活,之后狩猎的时候,他只有晚上偷偷去猎取的丧尸才能挖取元晶,现在多了一个纪嘉,沈迟觉得有些不够用了,异能越是厉害,所能吸收的元晶越多,而他自己也是一样,在别人的麾下,他根本没办法放开手,至少也要在存够了货之后,再去找一个新的挡箭牌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