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大了,多少会有点不欲告人的心事,于是他没再多问。
吃过饭,乔文看了眼墙上的挂钟,差不多到出发去工厂的时间。他换上衣服,拿了公文包,见握着摩托车钥匙要送他,赶紧道:“南哥,坐电车很方便的,不用送我。”
自从越南回来后,他就坚决不让林子晖接送,一来他是秘书对方是老板,于情于理说不过去,二来是如今这时代有没有行动电话,实在是不大方便。
陈迦南举起车钥匙,道:“我现在有摩托车,不比坐电更快?没事的,以后只要没有急事,我都接送你上下班。”
“我多谢你啊南哥!”乔文被他这份热心弄得既感动又哭笑不得,“我这翻过年就该十九岁了,又不是小孩子,哪有让你天天接送的道理。虽说去工厂不远,但来回也得一个多钟头。你的好意我心领了,但真不用。”
少年人最觉时光长,陈迦南自是不认为一个多钟头是多大不了的事,拧起眉头还要坚持,被乔文双手推住胸膛制止:“行了,我的南哥,求求你了,你该干嘛干嘛去。”
见对方态度坚决,他这才不情不愿地同意,但还是将人送到唐楼下,目送着单薄清瘦的身影,消失在窄巷的拐弯处,才依依不舍又颇为忧伤地慢悠悠上楼。
依依不舍自是不消说,忧伤则是因为突然意识到自己是个跟秦云飞一样的变态,而且变态的对象还是乔文。
若是其他人对乔文有如此肮脏的想法,他能毫不犹豫将人一拳打到归西。然而换成自己,他既不能真的去欺负乔文,也不能将自己打归西,只能默默扇自己两耳光,骂一声畜生,然后陷入不知如何是好的忧伤。
乔文并不知道十九岁的陈迦南因为情窦初开开错了地方,已经将自己归为秦云飞之列的变态。但在他快走出城寨时,却遇到了已经快三个月未见的秦变态。
说是遇到也不算准确,他原本心无旁骛地走在出城寨的主道,忽然听到旁边有小孩哭喊的声音传来,于是下意识停下脚步,循声朝旁边的窄巷看去。
原来是几个孩子在打架。
贫民窟的孩子很少有能受到正常管教的,大都是野性子,原身小乔这样的孩子,绝对是异类中的异类,因而小孩子打架斗殴在这里是家常便饭。
弱肉强食要从娃娃抓起。
此刻脏兮兮的巷子里,总共五六个孩子,说是斗殴,不如说是五个孩子在霸凌一个。那个被打得蹲在墙角哭得撕心裂肺的孩子,瘦瘦小小一只,不过七八岁的模样,浑身都是脏得堪比流浪儿。但远远看去,还是能看出这是个很漂亮的孩子,若不是男孩欺负女孩的方式很少会这样几个人一起群殴,乔文都不能确定那被打的是个小男孩。
他皱了皱眉,想着还是上前去制止一下。
虽然他是个风吹就倒的身子骨,但几个小孩子不足以为惧,何况他现在沾了靓仔南的光,走在城寨里,也是无人不知,再没有人狗胆包天对他不怀好意。
然而就在他正要走进去时,却忽然发觉,墙角处还靠着个男人。因为这人穿着一身灰,像变色龙一样,同旁边的墙几近融为一体,加之背对着外面,导致他没能第一时间发现。
男人半长不长头发束在脑后,身形清瘦,左手边拄着一根手杖。
他对秦云飞并不熟悉,但还是凭借这背影认出了人。虽然这人仿佛天生带着点邪门,但乔文也不认为他会干出欺凌小孩子的事,想来也只是看热闹。
既然这邪门玩意儿在这里,自己就不好上前多管闲事。
他正要离开,秦云飞忽然发话:“住手!”
几个小孩子立马停下,仿佛这才觉察身后有人,回头看到是秦云飞,登时吓得战战兢兢:“飞……飞哥!”
秦云飞摆摆手,冷声道:“都给我滚蛋!”
几个野孩子听话地从巷子里滚了蛋,只有那被欺凌的小孩依旧坐在墙角,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看起来十分可怜。
秦云飞拄着拐杖走上前,毫无感情地开口问道:“他们为什么打你?”
男孩抬头,稍稍制住嚎啕的哭声,一抽一抽地回道:“他们说我像女孩子。”
秦云飞哂笑:“我看他们说得没错,女孩子才喜欢哭。”
男孩的哭泣果然有制住了几分。
秦云飞:“被人欺负哭有用吗?”
男孩子抽噎着摇头,小声道:“他们人多我打不过。”
秦云飞:“那是因为你没用,只要努力变强,总有一天你会打得过他们。”
“是吗?”男孩昂着头,红着眼睛迷惘地望着他。
秦云飞没再说话,只是从口袋里掏出一根手帕,丢给小孩子,然后冷漠地转身,朝外面走出来。
乔文想要躲避,已经来不及,干脆坦坦然然地主动打招呼:“飞哥——”
秦云飞微微一愣,继而又面无表情地扯了下嘴角,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一张雌雄莫辩的脸,原本冷得如同浮上一层碎冰,仿佛要将面前这人一把掐死,但忽然又像是想到什么似的勾唇一笑:“阿文,是不是以为飞哥跛了一条腿,就不能对你怎样了?”
乔文道:“我知道飞哥不会平白无故欺负我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秦云飞不以为然地嗤了声,意味不明地上下打量他一眼,又说:“我先前还想不通你怎么这么死心塌地跟着靓仔南,原来他是真有点本事,现在可是我们和兴社最风光的红棍。”说着,凑到他耳边,不怀好意地低声道,“你们成日睡在一张床上,想必他干得你很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