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在小镇里逛了几圈,又回到了客栈。
他坐在昨晚的小桌上,看着店小二如昨晚一般来到了他的桌前。
“客人要不要来点什么?”店小二面带微笑问道。
唐朝看着微笑得近乎机器的店小二,半晌叹了口气。
“给我来壶茶吧。”
很快店小二便端上了茶。
唐朝将茶从壶里倒出,仔细观察着茶水的颜色。
茶水近乎透明,却泛着盈盈的蓝光。
看了一会儿,唐朝将茶杯举起,轻轻地抿了一口。
店小二回头看了一眼身后,复又回头,泛起了一个微带着凉意的笑容。
作者有话要说:好想完结啊,可是原定的情节还有好多没写......
然后一般周一到周三都有点忙,字数会变少,但是我会尽量争取多写点的!
☆、第66章
唐朝百无聊赖地擦着光滑如昔的桌面,时不时便停下来休息。
他叫唐朝,是一家客栈的店小二。
和他一样的小二很多,他们也都在百无聊赖地擦着桌面,几乎每一张桌子上都可以看到两个擦桌子的人。
对于这种活计,唐朝觉得非常没有意义,明明桌子已经干净得不行了,但还是要使劲擦,一直擦,真搞不懂。
他已经整整三天没有干过其他的事了,每天除了回房间休息,就是在这里擦桌子。
哦,对了,擦的还是同一张桌子。
和他一起擦桌子的搭档也是固定的,叫萧恪,萧恪不像他那样时常偷懒,而是勤勤奋奋、认认真真地擦,没有半分敷衍,唐朝之前看他这个认真的样子,都觉得不可思议,后来也就慢慢习惯灵了。
唉,谁还没有点小癖好了呢?
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一群和他一起擦桌子的小二中,他就和萧恪最熟。
看着其他人或坐或站,但都时不时擦桌子的小二们,唐朝第无数次升起一种迷幻的感觉:这家客栈人流量那么少,还雇那么多小二,真的不会连佣金都付不起吗?
说到客栈,唐朝觉得这家客栈处处奇怪,客栈的名字叫“来幅”,牌匾破破烂烂,上面的字还歪歪扭扭,只勉强能让人看得明白,客栈内部干净整洁(他觉得是他们这些吃饱了没事干只好擦桌子的小二的功劳),但却还是掩盖不住那种破旧的感觉。
这的确是一间颇有年代的客栈,客栈外半褪不褪色的红漆、被昆虫啃食过的柱子,连关上都显得费力的大门,都无一不在显示着这一事实。
最令唐朝觉得奇怪的是,这家客栈的主人的模样,按理说,能雇佣那么多小二吃闲饭的客栈主人,应该吃喝不愁,不说挺着个大肚子,一副富态的样子,至少也不应该瘦骨如柴,像是多年没吃过东西一般。
不过这也和唐朝没太大关系,作为一个失忆的凡人,能有个地方收留都很不错了。
话说回来,萧恪好像和他一样,也失忆了。
“该吃午饭了。”
有气无力但却能让在场众人都听得清清楚楚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唐朝的思绪,原本似乎离他很近的东西在刹那间突然消失,只留下怎么抓都抓不住的怅然。
但明白话里的意思后,唐朝感觉卸下了一丝重担,他拉拉还在和桌角斗争的萧恪,“萧恪,可以休息了。”
萧恪头也不抬:“稍等,待我把这里的脏污擦干净。”
唐朝无语凝噎。
又等了两分钟,萧恪才将将擦好,两人结着伴,去将自己的那份领来,放到了先前擦的桌子上。
每当这个时候,唐朝总感觉自己其实不是客栈里的小二,而是一个在此留宿的客人。
但错觉只是错觉,再怎么想,客栈主人也不会让他们放弃擦桌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