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被影视方看上的那一篇,叫做《山河》。
洛水旁有个凭望山,山中有珍奇野兽无数,水中游鱼千许,俱是欣欣向荣的光景。
这洛水的水神,原先是个放荡不羁的性子,没事恶作剧那些来饮水的鸟儿和虎豹,但其实也天性善良,会去搭救那些溺水和翻船的凡人。
若是有鬼差强来索要人命,他也会不依不饶的和他们理论一番,有时胡搅蛮缠着争赢了,把那得救的村民一个浪拍到对岸,看着他醒转之后才走。
而凭望山的山神性格淡漠深沉,很少与人来往,偶尔化了人形去村镇里买些被捕猎的小动物,把它们放归回去便再度隐匿。
这山神和水神有一日都化了人形,掩饰了仙气怕引诱那些妖魔魍魉过来滋事生非,去那村镇上看一年一度的五月节。
集市热闹喧嚣,还有好些戏班子公开表演,十里八乡来了好些人。
他们一个生得芝兰玉树,另一个清俊不凡,竟然同时被过来视察的将军看上,强行掳回了郡里。
两人都不知道对方身份,又存心与那强盗般的将军过不去,竟也没有化形离开。
于是便闹出许多啼笑皆非的事情出来。
这故事只写了六七千字,而且还没有一个完整的结局,属于开放式收尾。
花慕之当时在忙着和帝后准备万灵归,写的时候也只是拿乡野闲话的噱头简单拟了个故事,结尾只写出这水神和山神在朝堂上忽然相认,便戛然而止了。
——这故事,居然被看上了?
越亦晚听他这么一解释,还有些迷迷糊糊地:“你确定是正经人找你谈版权?别是什么大忽悠骗子吧?”
花慕之也觉得不太可能:“我这故事这么短,怎么改网剧啊……”
结果一来二去,对方连报价都给了。
那故事一共有七千两百字,报价是十二万人民币,一旦签了合同,预计一个月内完成五次审核,真被最上头的导演挑中了,就可以去拍网剧。
编辑这边当然理智又冷静,利弊都帮他分析的颇为明白。
越亦晚后来帮他查了一下对方那家公司,发觉情况不是很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