响起布料摩擦的声音,金澍往他靠了靠,应枫回头,可以清晰看到金澍的双眼。
从未想到真的可以有这样一天,哪怕亲成那样,在浴室里也慌乱过了,应枫还是觉得自己在做梦。他看着金澍的双眼,不由问出口:“你是真的喜欢我吗?”
金澍没出声。
应枫感慨:“真的好像做梦啊。”他还问,“你,是什么时候喜欢我的啊?”
可是金澍还是没说话!
应枫有点慌了,不会压根不喜欢吧!也是啊!约炮横行的年代,亲一下算什么啊!他更慌。
他最慌的时候,金澍望着天花板,幽幽开口:“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
金澍回身看他,与他对视:“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喜欢上了你。”
………………
这是当面表白吗?
应枫觉得自己的心跳仿佛立刻停止。
他木讷地看着金澍,金澍再往他靠近,问他:“你呢?”
“我,我——”应枫“我”了半天,“我”不出下句来。
“什么时候喜欢的我?”
“我,当我看到你的第一眼,一首歌的时间,我,我就喜欢你了。”应枫说得很忐忑,但他想,金澍反正不知道他们真正相遇的时间,应该听不明白,一首歌的时间也可以用来形容时间很短,还很浪漫呢!
实际金澍特别明白。
他十六岁的时候不懂喜欢,他要承认,应枫消失后,他才明白,除开每次在人群中对那个跟随自己男孩身影的捕捉,以及只会对那个男孩绽放的笑容,这一切叫作“喜欢”外。
第一次看到那个男孩子时,自己流连的眼神与之后的莫名跟随,就已是“喜欢”。
忽然落下的大雨里,应枫就那样及时出现,还刚刚好站在他的视野中。
那一瞬间,雨中及时而来的陌生男孩就已俘获他的喜欢。
应枫生日那天,他是要去赴约的。
尽管当时他还不知这叫喜欢,但是他拒绝不了应枫的任何话,他甚至还精心准备了生日礼物。
只可惜,阴差阳错,他终究晚了一步。
想到往事,金澍心中到底难过。
他本不必出道,一则的确是因为想要赚钱,而他当时年纪小,不想靠家里,他在国内没有任何认识的人,没有任何人脉,他连学历都没有,尽管他学得比任何人都多,这是他快速赚钱的唯一办法。另一则原因,也是想现在众人面前,他希望应枫能来找自己。
当时,他还在疯狂找着全国叫“应枫”的人,也还存有希望,以为自己能找到。
出道,也是多条路子。
找了一年,找遍了每一个“应枫”,他才发现,应枫真的丢了。
他找不到了。
那一年他对他的事业也始终不上心,过得有些浑浑噩噩。
也是确定的确找不到应枫的那天举办演唱会,他不该迁怒他人,他也的确看不得粉丝被欺负。极度绝望下,他跳下舞台,亲手葬送了自己的未来。
颓废一年,他还是选择复出。
依然是为了应枫。
他不能放弃。
他想,他一定会找到应枫。
等到金贝贝出生后,为了这个小生命,他则再也无法离开这个圈子。
他不仅再也无法离开,他开始意识到成熟与冷静的重要性,更明了金钱与地位的作用。在这个看似有他家的国家,他其实什么也没有。
除开工作,他的人生似乎也就剩了两件事:找到应枫,养大金贝贝。
可是金贝贝的确是快快乐乐地长大了。
应枫却来得太快,走得也太快,他仿佛这辈子都找再也不到他。
他常常觉得那三个月是场幻境。他对于应枫的认知,除了他的生日是九月十号外,就再没了其他。应枫给他的消息都是假的,电话号码打过去是女孩,应枫甚至也不是他自己所说的南安理工大学的学生。
金贝贝又来得实在突然,若不是金嘉月告诉他,他根本不知道在那个他曾经出生的地方,有个他的儿子亟待出生。
他知道的时候,根本不希望金贝贝出生。
与他一样命运的儿子,何来出生的理由?
但他不可能跟他父亲一样,将自己的儿子视作物品,他不可能狠下心来,杀死已成型却还未出生的婴儿。跟所谓的父亲大吵一架后,他跑到国外,找到金贝贝孕育的地方。巧的是,金贝贝的预产期本就是九月,金澍要求出生日期是九月十号。
当时,金澍想的是,若能平安出生,就当是天意,他会让他的孩子快乐长大。若不能平安出生,也是天意,老天爷不让他来人间受这趟罪。
都是天意。
最后,金贝贝平安出生。
与应枫同一天的生日。
金贝贝出生后,抱着软软的小身体时,金澍其实也是有点高兴的。
他以为自己不可能再找到应枫。
这世上也不可能再有一个应枫那样的人对他好。